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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建议书
XX(2012)建字第 号
四川XX置地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当局: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 公司(简称“XX”)及与贵 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四川利通实业发展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利通”)、四川佳兆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佳兆港”)、四川中弘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弘”)等四家公司基于《企业会计准则》为核算基础而编制的2012年9月30日的清产核资报表(以下称为清产核资报表)进行审计。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计,对清产核资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提供的这份管理建议书是我们基于为贵公司服务的目的,根据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问题提出的。因为我们主要从事的是贵公司清产核资报表的审计,所实施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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