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创新思维
创新思维 什么是创造性思维技巧? 创造性思维技巧即指以各种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为基础,在创造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具有独创的、能产生新事物(新成果)的高级的复杂的思维技巧。创造性思维技巧的本质特征就是开拓和创新,即通过对已有信息进行再加工、组合、分解、重构,最后达到新发现和新突破。 学者们指出,所谓发明创造,就是观察到的事物与别人相同,构想出的事物与别人不同。创造是人类的本质特点,没有创造,人类就不可能成为地球上的主人:没有创造,也不会有中华民族的今天。为此,创造性思维技巧就成了当今世界各国的研究热点,也成了每一个现代学生必备的思维技巧。 什么是创造技法 ? 所谓创造技法,就是创造学家根据创造思维发展规律总结出的创造发明的一些原理、技巧和方法。在创造实践中总结出的这些创造技法还可以在其他创造过程中加以借鉴使用,能提高人们的创造力和创造成果的实现率。 从方法上,总结创造活动中所具有的一些技巧、方法,并不是从创造学诞生之后才开始的,相反,正是前人总结出许多有关创造发明的技巧和方法,才促使创造学这门学科产生,同时,也随着创造技法不断地被总结和发现出来,创造学才得以不断发展以趋成熟。 创造技法的分类 1 组 合 法 组合创新是很重要的创新方法。有一部分创造学研究者甚至认为,所谓创新就是人们认为不能组合在一起的东西组合到一起。 总的来说,组合是任意的,各种各样的事物要素都可以进行组合。例如,不同的功能或目的可以进行组合;不同的组织或系统可以进行组合;不同的机构或结构可以进行组合;不同的物品可以进行组合;不同的材料可以进行组合;不同的技术或原理可以进行组合。不同的方法或步骤可以进行组合;不同的颜色、形状、声音或味道可以进行组合;不同的状态可以进行组合;不同领域不同性能的东西也可以进行组合;两种事物可以进行组合。多种事物也可以进行组合。可以是简单的联合、结合或混合,也可以是综合或化合等。 一、成对组合 成对组合是组合法中最基本的类型,它是将两种不同的技术因素组合在一起的发明方法。依组合的因素不同,可分成材料组合、用品组合、机器组合、技术原理组合等多种形式。如材料组合,一般是对现有的原料不满意或希望它能满足某种要求,与另一种不同性能的材料组合起来,从而获得新材料。 这种用品组合一般是以一种用品的形式和功能为主,将另一种用品巧妙地置于该用品的形体之内,使之不仅增加功能,同时又给人以新颖、华贵的感觉,机器的组合常是把完成一项工作同时需要的两种机器或完成前后相接的两道工序的两台设备结合在一起,以便减少设备的数量、提高效率。 二、辐射组合 辐射组合是以一种新技术或令人感兴趣的技术为中心,同多方面的传统技术结合起来,形成技术辐射,从而导致多种技术创新的发明创造方法。用通俗的话说,就是把新技术或令人感兴趣的技术进一步的开发应用;这也是新技术推广的一个普遍规律。 这种辐射组合的中心点是新技术,若把这个中心点改为一项具有明显优点,具有人们所喜爱的特征,也可以考虑用辐射组合来开发产品。 此外,还有一种类似辐射组合的方法,即某事物寻求改进或创新,把此事物做为中心点,与一些与改进事物毫不相干的甚至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强行组合,形式上与辐射组合相似,这种组合大多数可能是无意义的、荒唐的,但往往也可以从中找到有价值的方案。可以对于这种组合有人又叫它为焦点组合法。该法实质上是焦点法和强制联想法的结合。 三、形态分析组合 形态分析组合也称形态分析法,是瑞典天文物理学家卜茨维基于1942年提出的,它的基本理论是:一个事物的新颖程度与相关程度成反比,事物(观念、要素)越不相关,创造性程度越高,即易产生更新的事物。该法的做法是:将发明课题分解为若干相互独立的基本因素,找出实现每个因素功能所要求的可能的技术手段或形态,然后加以排列组合得到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案,最后筛选出最优方案。 形态分析组合的一般步骤 (1)确定发明对象:准确表述所要解决的课题,包括该课题所要达到的目的及属于何类技术系统等。 (2)基本因素分析:即确定发明对象的主要组成部分(基本因素),编制形态特征表。确定的基本因素在功能上应是相对独立的,在数量上应以3?个为宜,数量大小,会使系统过大,使下步工作难度增加,数量大多,组合时过于繁杂很不方便。 (3)形态分析:要揭示每一形态特征的可能变量(技术手段),应充分发挥横向思维能力,尽可能列出无论是本专业领域的还是其他专业领域的所有具有这种功能特征的各种技术手段。在形式上,为便于分析和进行下一步的组合,往往采取列矩阵表的形式,一般表格为二维的,每个因素的每个具体形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