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保护的责任”情势下给予避难保护的义务与裁量权_0.docVIP

浅析“保护的责任”情势下给予避难保护的义务与裁量权_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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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保护的责任”情势下给予避难保护的义务与裁量权_0

浅析“保护的责任”情势下给予避难保护的义务与裁量权   一、“保护的责任”情势下的避难保护请求与回应问题   冷战结束以后,原本受到压制的各种国内矛盾开始凸显和激化,伴随着严重的国内动乱和武装冲突等,一些国家和地区不断发生大规模侵犯人权行为,或导致严重的人道主义紧急情势。除此之外,在全球化进程中,基本人权在其他各种情形下也经常遭受严重威胁或侵害。这严重损害了国际社会极力弘扬和推进的人权价值和秩序,并且对国际社会造成了许多严重问题和不利影响,如大规模的境外难民、国内流离失者问题。因此,在一个相互联系与依赖日益紧密的国际社会里,基本人权保护是一个已经和将要继续影响全人类的重大问题,并因而成为全球治理的对象和内容之一。   近年来,为预防和及时有效地应对一国内部严重的人权侵害行为,建立和维护一个以负责任的主权国家为基础的国际体系结构与秩序,国际社会开始提出和实践“保护的责任”的国际新观念和原则。2001年,“干预与国家主权国际委员会”系统地研究提出了“保护的责任”的国际新观念和原则。其界定的“保护的责任”的核心内涵主要是,主权意味着双重的责任: 对外是尊重别国的主权,对内是尊重国内所有人的尊严和基本权利。保护的责任首先属于主权国家,但是当它们不愿或者无力这样做的时候,必须由更广泛的国际社会来承担这一责任。2005年,联大第六十届会议通过的世界首脑会议成果要求,每一个国家均有责任保护其人民免遭灭绝种族、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之害。这一责任意味着通过适当、必要的手段,预防这类罪行的发生,包括预防煽动这类犯罪。我们接受这一责任,并将据此采取行动。   国际社会应酌情鼓励并帮助各国履行这一责任,支持联合国建立预警能力。国际社会通过联合国也有责任根据《宪章》第六章和第八章,使用适当的外交、人道主义和其他和平手段,帮助保护人民免遭种族灭绝、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之害。必要时,根据《宪章》第七章,通过安全理事会逐案处理,并酌情与相关区域组织合作,及时、果断地采取集体行动。2006年4月,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重申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第138和139段关于保护平民免遭灭绝种族、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之害的责任的规定。2009年1月,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其《履行保护责任》的专题报告中就落实该责任提出了三大支柱战略。2010年7月,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提出了《预警、评估及保护责任》这一专题报告,报告指出: 对可能的人权犯罪,联合国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增强提出预警和进行评估的能力。2011年6月,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的《区域和次区域安排对履行保护责任的作用》报告指出,保护责任是一普遍原则。但是,每个区域将按照自己的速度和方式,履行这一原则。   2012年7月,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提出了《保护责任: 及时果断的反应》报告,报告着重分析了“及时果断反应”的问题,评估了所采用的、以《宪章》为基础的工具和可利用的伙伴关系,以及负责任地进行保护的方式。2013年7月,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提出了《保护责任问题: 国家责任与预防》报告,报告评估了人权暴行的肇因及违法行为的起因和发展,并审查了各国防止这些暴行罪行可以采取各种结构措施和行动措施,确定了防止暴行可能采取的其它方法。国际社会承担和履行“保护的责任”需要面对和处理各种不同的情势,其中的一种特殊情势是,在出现或存在国内动荡或武装冲突等危险情势时,为了免遭可能或已经开始的人权侵害,包括灭绝种族、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之害,人民往往大量地逃离本国,寻求在他国获得避难和保护。尤其当一国政府不能或不愿保护国内人民时,这种大量逃离并寻求境外避难保护的现象往往更容易发生和更为严重。在涉及“保护的责任”情势的若干典型事例中,如2003年开始爆发的苏丹达尔富尔危机、2011年以来的利比亚、叙利亚的国内动乱与冲突,均出现了国内人民大量逃离并寻求境外避难保护的现象。2012年7月,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提出的《保护责任: 及时果断的反应》报告分析指出,联合国其他机关和机构也承担着与保护有关的任务。例如,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难民署) 通过开展保护难民、回返者和无国籍人士方面的工作,发挥着重要的保护作用。报告认为,各国通过确保向逃离暴力者提供庇护并不予驱回( 难民署酌情协助) ,从而有助于防止灭绝种族等人权犯罪和侵犯行为。然而,由于“保护的责任”目前只是一种原则性的要求,对作为辅助、补充责任主体的国际社会成员以及国际社会整体尚未成为强制性的国际法义务,所以,“保护的责任”没有对被请求国施加“必须接纳”的强制义务。为此,有必要进一步分析难民国际保护制度的相关界定和实践,以确定在难民国际保护制度下被请求国是否负有必须接纳的强制义务,或者能够拥有怎样的自由裁量空间。   二、基于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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