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家主权与WTO- 变化中的国际法基础》的若干译法_0.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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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家主权与WTO- 变化中的国际法基础》的若干译法_0

浅析《国家主权与WTO: 变化中的国际法基础》的若干译法   一、Juridical原书中,作者通篇都使用juridical ( system) 一词( 组) 来形容或指代WTO/GATT 争端解决机制; 然而在中译本中,对这同一个词( 组) 的译法却存在前后不一致的地方。具体说来: 在中译本第5、17、37、53、189、191、202、206、214、215、216、260、263、291 页( 即分别对应原书的第4、15、32、45、159、161、172、175、183、184、186、227、228、250 页) 将该词( 组) 翻译为“司法( 体系) ”; 在第162 页( 即原书第136 页) 该词( 组) 被译为“裁判( 体系) ”; 在第296 页( 即原书第254 页) , juridicalinstitutions 则采用了“裁决机构”的译法。   ( 一) 对作者意图的揣测   根据原书第136 页处所作的说明,作者择用juridical 一词系有意为之,而且似乎是经过审慎权衡考虑的,相关原因在文中也已经列明如下:如court、tribunal、judicial 等若干术语,从未被正式用作指称争端解决体制( WTO/DSS) 。这些词似乎会给“主权”观念及其若干衍生原则带来过重的威胁或冲击。然而在一些非正式的或者学术上的评论中,也有人明确使用以上几个或其他与之相近的术语来形容该体制。鉴于这些原因,本书决定择用一个略显含糊的术语---即juridical---来形容WTO/DSS。【笔者注: 以上引文乃笔者基于英文原文并参照中译本相应译文自行翻译; 同时,在相应脚注中引证英文原文,俾便读者查照和指正; 此外,对于所引段落中作为探讨对象的关键词( 组) ,暂不译为中文,而留待后文专门予以推敲。下同。】根据以上引文不难看出,对于court、tribunal、judicial 以及juridical这几个相近术语,作者是依据它们被用于形容或指称WTO/DSS 时对“主权”观念及其衍生原则是否可能带来威胁或冲击来加以区分的。而且显然地,作者认为相较之下, juridical 一词“比较柔和或比较含糊”; 换言之,使用这个术语可能不会“给主权观念及其衍生原则带来过重的威胁或冲击”。   二、Interface   原书第六章中,作者数次提及interface ( mechanism/theory) 。中译本第243、244、266 页都将此翻译为“界面( 机制/理论) ”,而第268、269页则将其译为“接触( 机制/理论) ”。显然,对于这个关键词,存在前后不一致的两种译法。那么,通过这个术语,作者想传达什么信息? 对其中文译法又应作如何考虑?   ( 一) 对作者意图的揣测   Interface 一词常用于理工科,尤其是电脑硬件和软件技术当中。维基百科对电脑科技中的interface 一词作如下解释:在电脑科学领域,interface 表示一个工具和概念,用以指称不同组件之间进行交互[即沟通互动]的点,在硬件或软件层面上都可以适用。如此,一个特定组件---不论是一块硬件( 例如显卡)还是一款软件( 例如因特网浏览器) ---既能够独立运作,同时又能够使用interfaces,通过一个输入/输出系统以及配套的协议[即电脑规则],与其他组件进行沟通互动。那么,作者择用这一术语,是否是基于该词在电子信息科技中的本来含义呢? 对此,笔者认为答案应该是肯定的。根据笔者所掌握的文献,至少有如下证据可以证明: 其一,杰克逊教授熟谙电脑技术,他在1964 年即发表过一篇倡议运用微机技术搜集、处理信息的文章此外,据其好友撰文介绍,也可以证实作者较早即已经具备相当程度的编程技术,并且热衷于借用interface 的含义来表达其对于国际贸易法有关问题的思考。其二,更为直接的一个证据是,早在其1979 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杰克逊教授即已经使用了interface 一词,他在文中写道:当不同的电脑或电子系统要相互衔接时,必须要依赖一个interface或者某个设备或程序来实现它们之间的顺利沟通互动。同理,倘若不同的经济体系要开展互相贸易,[如果缺乏沟通互动的interface 机制,就]很难使得它们之间完美地啮合运转,尤其在经济相互依存度不断增加、包括运输成本在内的传统意义上的贸易壁垒已然降低的当代,更是如此。   三、A Great Achievement原书第5. 1 节的标题是: The WTO Dispute Settlement System-unique,A Great Achievement,Controversial; 其在中译本被对应地译为: “独一无二、彪炳史册并充满争议的WTO 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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