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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辅导会.pptVIP

农副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辅导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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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辅导会

LOGO LOGO 农副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辅导会 2014年9月 象山蓝纳税人学校石浦分校 Page ? * 一、简介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的有关规定,将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 Page ? * 二、实施时间、范围 1、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 2、根据财税[2013]57号文件精神:自2013年9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部门可商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 (财税〔2012〕3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特点,选择部分行业开展核定扣除试点工作。 我局计划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采用核定办法,为加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管理,配合宁波市局做好相关农产品的测算工作,根据宁波市局有关工作要求,对农产品的投入产出率进行测算。 Page ? * 3、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其购进农产品仍按现行增值税的有关规定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 当前我们的任务是以2013年实际发生的数据为依据,进行测试,至于具体实施时间以上级文件为准。 Page ? * 三、核定方法 (一)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方法核定: 1.投入产出法 2.成本法 3.参照法 我省试点纳税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统一采用“投入产出法”。 Page ? * Page ? * ★投入产出法 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行业公认标准和行业平均耗用值)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以下称农产品单耗数量)。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农产品单耗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含税,下同)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以下简称扣除率”)计算。 本办法规定的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Page ? * Page ? * ★投入产出法 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Page ? * Page ? * ★投入产出法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和平均购买单价时,应依据合理的方法归集和分配。   平均购买单价是指购买农产品期末平均买价,不包括买价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和入库前的整理费用。期末平均买价计算公式:   期末平均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期初平均买价+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当期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 Page ? * Page ? * ▲成本法:依据试点纳税人年度会计核算资料,计算确定耗用农产品的外购金额占生产成本的比例(以下称农产品耗用率)。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以及扣除率计算。 ▲参照法:新办的试点纳税人或者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试点纳税人可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试点纳税人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次年,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当期的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并据此计算确定当年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时对上一年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调整。核定的进项税额超过实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其差额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核定的进项税额低于实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其差额部分应按现行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将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 Page ? * Page ? * (二)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3%/(1+13%)    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 (三)试点纳税人购进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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