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科技伦理学存在的理由.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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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科技伦理学存在的理由

浅谈科技伦理学存在的理由   最近,埃博拉病毒在西非多国肆虐,已经导致1000多人死亡。埃博拉出血热死亡率非常高,且这次流行来势汹汹,甚至连在当地帮助抗击疫情的2位美国医生布兰特利和赖特博尔也受到严重感染,被专机接回美国救治。医学界的共识是,对埃博拉出血热,迄今尚未有有效治疗办法,但美国Mapp生物科技公司为抗击这种病毒研制了一款新药ZMapp,该药在小样本的猴子身上做过实验,但从未进行过人体试验。鉴于医治前景不容乐观,布兰特利和赖特博尔同意将ZMapp施用于自己。   但是,将未经临床试验的药物用于病人,这不符合医学伦理学家的规定。医学伦理学坚持的原则是,治疗必须以临床试验数据为依据。任何未经临床试验证实的药物,都不能施用于对病人的救治,不管病人是普通人还是医生自身。但布兰特利和赖特博尔的病情十分严重,他们甚至已经打电话给家人做最后的告别。万般无奈情况卜,医生为其使用了ZMapp。无论如何,注射了ZMapp后,2人的病情出现了明显好转,经过综合治疗,他们分别于8月21日和8月19日痊愈出院。   8月7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表示,该试验药物可以用于埃博拉病毒感染者。8月12日,世界卫生组织也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在当前的埃博拉疫情中,使用试验性药物,合乎医学伦理。就此,以ZMapp为代表的抗埃试验性药物被正式放行。应当地政府要求,美国已将少量ZMapp药品捐给了利比里亚。   实际上,ZMapp的首批使用者中还有第3人-75岁的西班牙神父米格尔·帕哈雷斯。他在利比里亚感染了埃博拉,虽然注射了ZMapp,但仍然于8月12日去世。而且布兰特利和赖特博尔虽已痊愈出院,但其主治医生仍然无法肯定究竟是这种药物发挥了关键作用,还是医院有力的支持性治疗战胜了病魔。但无论如何,世界卫生组织的这一决定,仍然博得医学界的广泛支持。   世卫组织的决定,也有其伦理学上的理由,那就是,当面临一种有一线希望但未经安全验证的药物和90%以上的病死率时,冒险使用这种药物,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它符合医学要尽可能挽救生命的根本原则。   但是,世卫组织的决定,也给人们带来了困惑:医学伦理学乃至更广义的科技伦理学,其依据的原则是否是确定的?如果这种原则像弹簧一样,遇到外力就会改变,那为什么还需要它的存在?   从科学史的角度来看,科技伦理学对科学进步,起的基本上都是负面作用。   例如,被誉为“试管婴儿之父”的英国生理学家罗伯特。爱德华兹,因其“使试管受精技术用于治疗不孕成为可能,为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的不孕夫妇带来了福音。而获得2010年度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一项造福了无数家庭的技术,获得诺贝尔奖,自是万众称快。但该项技术诞生之初,却饱受指责,其中就有来自伦理学方面的质疑:提供精子和卵子的、提供子宫代孕的、最终养育孩子的,谁算孩子真正的父母?这可能造就更多隐性的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在伦理学家的争论声中,试管婴儿技术不断成熟、不断发展。它所带来的一些伦理学问题,也在发展中通过社会管理的提升而逐步得到解决,比如将所有试管婴儿的数据进行计算机登记,婚姻部门可据此查询准新人的遗传背景;比如香港立法规定养育父母为真正父母,而代孕母亲具有探视权等,等等。在这种背景卜,诺贝尔奖授予爱德华兹,得到了铺天盖地的颂扬。伦理学上的反对声音,此时已烟消云散。   与之类似,克隆羊“多利”的诞生、幽门螺杆菌与胃溃疡关系发现者的亲身试验乃至核电开发、水电建设、转基因技术应用,甚至大数据的构建等,无不伴随着激烈的伦理争论。历史上的类似争论,几乎无例外都是科学技术取得了最终胜利。如果出问题,那也是科技本身的问题,而不是出于伦理学的缘故。   伦理学阻碍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其必然性。这是因为,二者是不同的学科,其属性天差地别。科学求真,伦理学求善,它们遵循的规则完全不同,要用后者规范前者的发展,岂能不造成混乱?另一方面,科学技术是社会中最活跃的因素,它往往超越于伦理学的步伐,领先于社会主流价值观念,从实践的角度来看,科学突破的结果往往是引发新道德的契机。这样,有什么理由用建构在已有道德观念基础上的伦理学规则去约束科技发展?科技伦理学还有存在的理由吗?   当然有。这是因为,科学技术本质上仍然是人的活动,其最终目的,还是要满足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既然科技是服务于人的,如果人们出于现有的认识,对科技发展的某些方向心存疑虑,那么在这些方向上科技发展步伐就应该适当放缓,以免因其快速发展引发社会混乱,导致最终结果与发展科技的初衷相悖。伦理学是约束人的,科技是人的活动,当然也应接受伦理学的审核。在这里,科技伦理学不是要阻碍科技进步,它只是提醒人们要对科技进行反思,以避免其自目发展导致不良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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