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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法律技术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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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法律程序 第一节 法律程序概述 第二节 正当程序的特征 第三节 法律程序的作用与意义 第四节 法律监督程序 长治公务员考录违规迫近真相 拟录用程序进入公示 第一节 法律程序概述 一、法律程序释义 针对特定的行为而作出要求的 由时间要求和空间要求构成的 具有形式性 二、正当程序的起源与发展 英国:1215 美国: 1692、权利法案、1868 亚当和夏娃 天黑下来,有了凉意,他们听到上帝的声音,上帝来到了园中,他们就藏了起来,上帝看不见他们两个。可是,上帝喊亚当,问他在何处,为何藏起身来。亚当答道,他听到上帝的声音,但很害怕。上帝说:“如果你害怕,那一定是吃了我禁止你们吃的果子。”   亚当立即指着把女人说:“是这女人让我吃那果子的。”   “是的,”女人答道,“可是,诱惑和欺骗我的是那条蛇。”    第二节 正当程序的特征 角色的分化 程序外因素的阻隔 直观的公正 对立意见的交涉 一、角色的分化 分化“是指一定的结构或者功能在进化过程中演变成两个以上的组织或角色作用的过程”。 程序中的决定者不但不集中决定权,而且将决定权分解于程序的过程之中,即通过角色分派体系来完成决定。 程序参加者在角色就位后根据程序法的规定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牵制。 程序法的内容是各种程序角色的程序性权利和义务。 二、程序外因素的阻隔 程序的设置是为了有意识地阻隔对结果、对法律外的目标的过早的考虑和把握。程序中的预期结果的未知性(不确定性)能够确保程序中的选择的自由。 程序保证结果的不确定状态,促使决定的过程成为一个可变而又可控的行为结构。 三、直观的公正 正当程序通过直观的公正来间接地支持结果的妥当性。 这是因为程序的设置中包含了这样的一些要素:对立面、决定者、信息、对话、结果。正当程序的要素中必然有对立面设置,它存在复数的利益对立或竞争的主体。 决定者在多数情况下是指解决纠纷的第三者或程序的指挥者。正当程序对于决定者最重要的要求则是“中立性”。这五个方面构成了程序这种“看得见的公正”,即直观的公正。 四、对立意见的交涉 当事者有权利进行意见的讨论、辩驳和说服,并且是直接参与、充分表达、平等对话,达到集思广益促进理性选择的效果。 一般来说,程序起始于纠纷,而纠纷的本质是关于问题处理意见的矛盾。如果意见相同也就不存在纠纷。程序就是为了沟通意见并使意见达成一致。 第三节 法律程序的作用与意义 一、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的调整方式 法律程序是对法律行为而言的。 法律程序通过对法律行为的作用,从而实现对人们的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分配,影响人们权利和义务的实际享有和承担。 调整方式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抑制 第二,导向 第三,缓解 第四,分工 第五,感染 二、法律程序对于法律适用的作用 意义: 是约束适用法律者的权力的重要机制 是进行理性选择的有效措施 法律适用结论妥当性的前提 三、正当程序的意义 表现: 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平等的前提; 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力制衡的机制; 正当的法律程序是解纷效率的保证; 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实现的手段; 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法律权威的保障。 第四节 法律监督程序 一、 我国古代的监督制度 秦汉是中国官制的定型时期,也是正式监督制度的形成期; 唐宋是监督制度的完善时期; 明清时,随着专制的加强,监督的制度更加严密、机构更加复杂、而独立性则逐渐削弱; 清代监督权迅速集中,所有的权力直接集中于君权 二、传统监督制度的特征与改造 以“人盯人”的方式实行监督,虽操作灵活,但效力缺乏稳定性; 倡导清官能吏,监督者虽高风亮节大义凛然,但制度严重依赖于人的因素; 传统监督制度的权力范围宽泛却缺乏规范化; 监督效果虽能立竿见影,但治标难治本。 三、我国现行的法律监督体系 当代中国法律监督的实质是:以人民民主为基础,以社会主义法治为原则,以权力的合理划分与相互制衡为核心,以正当程序为方式,依法对各种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和其他法律活动进行查看、约束、控制、检查和督促的法律机制。 《疑狱集》载: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有妻杀夫,因放火烧舍,乃诈称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诣官诉妻,妻拒而不认。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乃积薪烧之,察杀者口中无灰,活者口中有灰。因验夫口中,果无灰,以此鞫之,妻乃伏罪。下列关于这一事例的哪些表述是不成立的? A.作为县令的张举重视证据,一般用猪来作为证据 B.张举之所以采取积薪烧猪的方法来查验证据,乃因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刑讯的程序 C.该案杀人者未受刑而伏罪,因其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禁止使用刑讯的一般条件 D.张举在这个案件中对事实的判断体现了当时法律所规定的据状断之的要求 案例分析题 在英国1924年的国王诉苏塞克斯法官案中,治安法官们在休庭合议时,有一名兼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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