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培训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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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培训会

* *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培训会 任务和目标 1、了解共享平台及证照库建设背景。(省、市) 2、了解资源共享工作和共享平台的整体推进思路。(省、市) 3、了解并使用标准。 (省市侧重点不同) 4、了解本期培训后建设任务。(省市侧重点不同) 5、学习资源目录录入软件的使用和实际操作。(省) 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5〕6号) 2015年1月27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 2015年11月27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年 4 月14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2018年)(鲁政发〔2016〕14号) 2016年6月2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 2016年9月 《山东省电子政务“十三五”发展规划》。将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大数据应用列为主要任务之一 2016年9月7日 省级共享交换平台一期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明确提出要打通数据壁垒,促进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 国务院印发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 2016年9月14日 2016年9月27日 2016年9月29日 2012年4月 背景介绍 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 2016年 4 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 (一)“一号”申请,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 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唯一标识,构建电子证照库,实现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件数据、相关证明信息等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认共享。在群众办事过程中,通过公民身份号码,直接查询所需的电子证照和相关信息,作为群众办事的依据,避免重复提交,实现以“一号”为标识,为居民“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目标。 1.建立居民电子证照目录。 2.建设电子证照库。做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 3.建立跨区域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机制。 4.研究制定电子证照法规与相关标准。 背景介绍 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 2016年9月2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鲁厅字〔2016〕39号)。 提出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明确: 1.任务要求。(1)以公民身份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唯一标识,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推动公共服务事项、行政权力事项的证件数据、相关信息等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认共享,实现群众办事“一号”申请。(2)加快推进行业部门信息系统省级集中,实现数据归集和高效整合;依托“互联网+”,促进办事部门数据信息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发生。   2.责任部门。各级信息共享主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成时间。(1)2016年12月底前,济南、青岛、潍坊、威海4个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开展证照梳理、电子证照库建设及相关标准体系建立等有关工作。(2)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制证系统和业务系统对接、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同步签发。 一、背景介绍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51号) 负责完成省级政务服务数据交换系统,建立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电子证照信息库和网上办件信息库,为实现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提升网上办事便捷度、实施网上监管等提供基础支持。 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 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平台建设思路 (一)根据鲁政办发[2015]6号文解读整体架构 1、资源的定义及分类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和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获取的信息资源。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活动,各政务部门依照本办法,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具体开展信息共享活动。 第五条:可以无附加条件地提供给其他政务部门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为无条件共享类;按照设定条件提供给其他政务部门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为条件共享类;依法不能提供给其他政务部门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为不予共享类。 2、资源目录体系框架 第七条: 资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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