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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与发展
江西省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与发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唐剑华 339178985@ 主要内容 一、江西省医疗保险制度建设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各类补充医疗保险 二、江西省医疗保险管理 ●三个目录管理 ●两个定点管理 ●医药费用结算 ●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 ●异地就医管理 三、新医改——医疗保险新政 一、江西省医疗保险制度建设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发展历程: 公费医疗、劳保医疗 两江试点 医疗保险; 单位筹资 个人和单位共同筹资 财政资助; 县(区)统筹 市级统筹 全省统一政策。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覆盖范围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及退休人员 ?企业(国有、集体、外商投资、私营) ?机关单位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乡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 ●灵活就业人员 市级统筹:全省统一覆盖范围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缴费办法: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 ●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缴纳; ●国有困难企业、困难大集体、农林水企事业单位财政补助缴费。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市级统筹:统一筹资标准(设区市一致) ●缴费基数(单基数和双基数) ●费率(统账结合、单建统筹) ●缴费年限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已满30年、女已满25年。 (三)本人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不低于15年。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医疗保险待遇(全省两档,设区市统一) ●个人帐户:个人缴费的2%全部计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的30%,计入职工个人帐户。 全省分两档:退休年龄以下 或 退休年龄以上 或 ●统筹基金:单位缴费的70%建立统筹基金。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医疗保险待遇(统帐结合方式:版块式、三段通道式、三金式) 1 2 3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医疗保险待遇 2010年实施市级统筹之前各设区市起付线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医疗保险待遇 ●最高封顶线:年度内统筹基金赔付给参保人员的最高限额,也就是一年内个人可以报销的最高限额。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医疗保险待遇 2010年市级统筹前各设区市最高封顶线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起付标准、报销比例(2选1)、最高支付限额: 医疗机构:一级 二级 三级 起付标准:200 400 600 报销比例:95% 90% 85% 医疗机构:一级 二级 三级 起付标准:300 500 700 报销比例:98% 95% 90% 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全省一致)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住院医疗保险(单建统筹) 缴费: 职工平均工资的3%或5%两种模式 待遇:不设立个人帐户,门诊医疗费用自付。 (3%)适用于困难企业财政全额补助参保。 ( 3% 和5%)两种模式待遇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结合模式。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10年全省城镇职工基本保障情况: 参保人数:532.13万人(其中:基本医疗保险474.75万人、住院保险57.38万人;在职职工369.59万人、退休人员162.54万人)。 基金收入:51.96亿元 基金支出:42.65亿元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医改(职工医疗保险)目标任务: 2011年: ●实现市级统筹; ●覆盖率达到92%以上; ●最高支付限额达到5万元以上; ●国有困难企业、困难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城镇大集体企业由财政全额补助参保。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发展历程: 2006年试点 2007年全面启动 2008年全面覆盖 2010年市级统筹 全省统一政策。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覆盖范围 (全省一致) : 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和学生、少年儿童。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全省一致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按筹资标准由财政全额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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