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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法
第五节政府、市场和社会混合调整原则 一、混合调整原则的含义 二、混合调整原则确立的理论基础 1.市场机制 2.政府管制 3.社会机制 三、混合调整原则的有效运作 1.合理确定三种机制各自的功能空间 2.注重综合利用 四、政府管制机制 (一)政府管制概念、特征和分类 1.概念 2.特征 3.分类 (二)政府管制的功能空间 五、市场调整机制 (一)市场调整的概念与特点 (二)市场调整的功能 (三)市场调整的手段 六、社会调整机制 (一)社会调整的概念和特点 (二)社会调整的范围、形式和特点 (三)社会调整原则的贯彻 第六节环境资源利益平衡原则 一、环境资源利益平衡原则的概念 二、环境资源利益平衡原则确立的基础 (一)理论基础 (二)现实基础 三、环境资源利益平衡原则的贯彻 1.制定过程要体现环境公平 2.合理规划与利益补偿 3.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确保环境知情权的实现 4.建立自然资本储备制度 5.建立环境基金制度 6.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7.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8.警惕生态移民,加强国际环境合作 对于环保: 只要行动 总在路上 补充内容之二:环境权 (一)人权的发展 1、自由权 1)自由权的勃兴 天赋人权论:主张人天生享有生存、自由、平等、独立、追求幸福和财产等权利的学说;(洛克) 社会契约论:天然自由——契约自由;二次契约论;(卢梭) 从身份到契约:身份控制——天然自由——契约自由(梅因) 以人身权、财产权和政治性权利为主要内容 权利对权力的抵抗 2)自由权的滥用 走向断头台的罗兰夫人:自由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 更远的追溯:苏格拉底之死 一、人权的发展与环境权的提出 3)自由权的宪法性文本 英国 1215年“自由大宪章”:第一条就强调教会根据宪章享有的自由和权利不受干扰和侵犯,所谓“下面附列之各项自由给予余等王国内一切自由人民”,这里的各项自由就包括作为生存权的财产权及其他。 美国1776年 “独立宣言”这样表述自己的宗旨:“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法国1789年 “人权宣言”第二条:“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 1948年联合国通过 “世界人权宣言” :“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第三条)。 一、人权的发展与环境权的提出 2、生存权 生存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生命权,即人的生命非经法律程序不得受到任何伤害和剥夺;另一方面是生命延续权,即人作为人应当具备基本的生存条件,如衣、食、住、行等方面物质保障。——有尊严地生活 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所确认的经济权、文化权、受教育权 强调国家干预社会和经济生活,保障公民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1966年《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3、发展权 发展权是个人、民族和国家积极、自由和有意义地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并公平享有发展所带来的利益的权利。 1986年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 一、人权的发展与环境权的提出 4、人权发展的代际划分 在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人类曾提出了不同的权利要求,并最终把它们变成了为政治国家所认可的权利。并进而形成了人权的不同阶段 。 所谓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 关于第四代人权:环境权的提出 和谐权是否是第四代人权? 徐显明:以和谐精神超越传统三代人权的对抗精神,将化育出新一代人权———和谐权。 贺卫方:现实生活中和改革过程中的矛盾是真实存在的,如果和谐权有理由成为所谓的第四代人权,那斗争权更有理由成为超越前四代的第五代人权。 一、人权的发展与环境权的提出 (二)环境权的提出 环境权是环境危机和环境运动的产物,也是人权发展的产物 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美国环境保护运动 1960年,联邦德国的一位医生向欧洲人权委员会提出控告,认为向北海倾倒放射性废物的行为违反了《欧洲人权条约》中关于保障清洁卫生的环境的规定,引发了是否要将环境权追加进欧洲人权清单的大讨论。 1970年代初,国际法学者雷诺?卡辛向海牙研究院提交一份报告,指出要将现有的人权原则加以扩展,以包括健康和优雅的环境权在内,人类有免受污染和在清洁的空气和水中生存的相应权利。 1972年的人类环境会议:《人类环境宣言》第一条:人类有权在一种具有尊严和健康的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负有保护和改善这一代和将来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 1970年3月,国际社会科学评议会在东京召开“公害问题国际座谈会”,会后发表的《东京宣言》明确提出:“我们请求:把每个人享有其健康和福利等要素不受侵害的环境的权利和当代传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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