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单位讲课提纲.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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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讲课提纲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环评管理面临的严峻挑战 环评审批管理的基本要求 对环评报告的基本要求 环评管理面临的严峻挑战 环评的基本特点 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压力 资源问题与环境污染 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特点 科学方法、技术手段 分析预测环境影响 提出预防减缓措施 纳入基本建设程序 环发【2004】164号 具有法律强制性 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压力 增长导向的21世纪 社会财富和自然消耗继续同步增长 衰退导向的21世纪 社会财富和自然消耗同步走向下降 可持续发展的21世纪 社会财富增长而自然消耗降低 我国人均资源拥有量与世界人均值的比较 水资源 25% 耕地 40%弱 石油 8.3% 天然气 4.1% 铜 25.5% 铝 9.7% 我国GDP与物耗占世界的份额 我国占世界份额 GDP 4% 物耗: 钢铁 27% 原煤 31% 氧化铝 25% 水泥 40% 石油 7.4% 水资源消耗水平比较 1万美元GDP所消耗的水 (立方米) 日本 208 1 美国 514 2.47 中国 5045 24.25 环评管理的基本原则 环评文件形式规定 环评审批权限规定 环评审批程序规定 不得审批的项目 建设项目的基本概念 1986年国务院环委会、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有关工业、交通、水利、农业、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的一切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项目。 环评文件形式规定 ?《环评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环保部2号令 环境敏感区概念: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 环评审批权限规定 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 )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 (环发【2004】164号) 省级:《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 级审批管理办法》(粤府【2006】122号)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审批制: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核准制项目: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备案制: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国家对审批权限的规定(一) 《环评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环保部负责审批下列项目: 核设施、绝密工程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 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 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的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国家对审批权限的规定(二) 环保部第5号令规定: (一)环保部可将部分权限委托省环保部门 (二)省环保部门不得再委托 (三)省以环保部的名义审批 (四)环保部负责监督 (五)环保部对审批行为的后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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