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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流转税消费税
三、消费税 (一)我国消费税概述 (二)消费税税制的构成要素 (三)消费税的计征原理 (四)消费税的计算 (五)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一)我国消费税概述 1.消费税的概念及建立 2.消费税的基本特征 3.必威体育精装版税改内容及动向 1.消费税的概念及建立 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税收统称。现行制度开征的消费税是对个别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税。 形成和发展的历程 开征的目的 我国消费税的征收目的 (1)体现寓禁于征的精神 (2)促进收入公平分配 (3)以税代费 (4)弥补市场调节局限性 (5)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增长 2.消费税的基本特征 征收范围 属选择性商品税 纳税环节 属单环节征收,在生产销售环节 计税依据 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双重征税 税率结构 属差别税率 3、必威体育精装版税改内容及动向 (1)2009年1月1日起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政策 一是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 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每升1.0元;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1元提高到每升0.8元。 二是调整特殊用途成品油消费税政策。 对进口石脑油恢复征收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征消费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2010年12月31日前,对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对进口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已缴纳的消费税予以返还。 (2)2009年5月1日起调整烟草税政策 一是调整烟产品生产环节消费税政策 新的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并下达。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税率调整为56%。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税率调整为36%。将雪茄烟生产环节的税率调整为36%。 二是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范围:纳税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计税依据:纳税人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 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适用税率:5%。 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三)2009年8月1日起调整白酒消费税政策 白酒消费税保持20%的税率不变, 将税基提高至酒厂对外销售价格的50%~70%,对规模较大的大企业 原则上提高至60%~70%。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 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二)消费税税制的构成要素 1.纳税人 2.征收范围 3.税率 4.纳税环节 1.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对在中国境内生产的金银首饰由从事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作为纳税人。 2.征收范围 14类消费品 按其属性可以分为五类: (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2)奢侈品、少数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 3.税率 一般规定:主要有三种税率形式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 (3)复合税率 特殊规定 (1)兼营不同税率消费品的税率确定 (2)酒及酒精的适用税率 4.纳税环节 单一环节征税,一般选择在生产经营的起始环节(金银首饰例外):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销售时纳税;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 进口应税消费品于进口报关时纳税。 意义: 便于征管;加强源泉控制;防止税款流失 (三)消费税的计征原理 1.计征方法 2.计税依据 1.计征方法 (1)从价定率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适用税率 (2)从量定额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 消费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 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2.计税依据 (1)销售额与销售量的确定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4)外购已税消费品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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