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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复习串讲
了解政策性银行的概念(P461-462) 了解政策性银行的作用(P462-463) 第十八章 金融法(下) 了解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P479) 了解金融监管的目标(P480) 金融监管体制 各国金融监管体制一般包括三部分: 1.政府金融监管; 2.金融行业自律; 3.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 (教材p481-486) 重点掌握商业银行法 辨析:设立商业银行,投资者可以分期缴纳出资。 错。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资本,不能分期缴纳出资。 (教材p500) 辨析: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并在授权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错。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的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教材p501) 了解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 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 了解商业银行的活动原则 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第十九章 价格法 区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P521 根据《价格法》规定,所有的公用事业价格都由政府定价。 错误: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由政府定价。 第二十一章 WTO与对外贸易法 WTO的基本原则。 (1)非歧视原则。 (2)自由贸易原则。 (3)透明度原则。 (4)公平竞争原则。 (5)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原则。 (教材p554-558) 试述WTO的非歧视原则 (P554) 最惠国待遇 国民待遇 预祝考试成功! * 第三编 市场规制法 第九章 竞争法 重点掌握反不正当竞争法,了解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了解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制(P204) 要点:区分折扣与回扣。明示还是暗中,如实入账还是帐外收受。 我国已于2007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反垄断法部分的学习,除学习本部分的基本理论外,具体法律制度请注意参考《反垄断法》。 第十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重点掌握消费者的概念,并加以辨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是指为了生活需要而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消费者权利 注意掌握消费者的九项权利 (书P220-p223) 例题:乘客在公交车站被犯罪分子抢劫。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新《消法》关于网络购物的新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消法第49条:惩罚性赔偿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9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 比较:《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第十一章 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法》调整的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不包括建筑工程、军工产品、天然产品,也不包括服务,以及未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 产品侵权责任 ——存在产品缺陷。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包括设计缺陷、制造缺陷、指示缺陷和经营缺陷。 ——须有人身、财产的损害事实。 ——缺陷产品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归责原则: 产品的合同责任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第十二章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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