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ppt

  1. 1、本文档共10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六十七条) * * (第七十五条) * * (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第一百零九条) * * (第六章相关条文) * * * 案例:2011年3月,个体施工队负责人陈某从别人手中转包了一建筑工程。开工后,陈某为了省钱,不仅没有给民工发放必备的安全帽和安全带,就连脚手架也是“空心”的,更别提防护网了。6月1日,陈某叫民工包某上四楼粉刷外墙。包某见脚手架上难以立足,有点踌躇不前,但还是在陈某的斥骂和驱赶下上去了。在“空心”脚手架上铺设竹片以立足的包某犹如玩“杂技”,不慎一脚踩空,头部着地当即死亡。经当地建筑安全监察站鉴定,陈某未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违章指派未经建筑施工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冒险作业,应承担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数月后,法院判定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7年。 * 2011年1月12日下午,凤翔县田家庄镇申都村四组蒲笃证家发生爆炸,这起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事件致9死2伤。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蒲笃证、李亚娟二人违反爆炸性、易燃性物品管理规定,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发生重大事故,后果特别严重。凤翔县法院一审对被告人蒲笃证判处有期徒刑7年、被告人李亚娟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 2012年12月25日14时40分左右,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承建的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南吕梁山隧道1号斜井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中铁隧道集团公司经理部第六分部经理宋某(男,汉族,40岁,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人)、党支部书记兼副经理杨某(男,汉族,42岁,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人)、总工王某(男,汉族,31岁,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人)当晚研究,蓄意对外封锁消息,隐瞒事故不报。当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出警时,宋某、杨某、王某等人拒不向出警民警提供真实情况。 为隐瞒事故真相,宋某等人决定将8具遇难尸体转移到事发地意外的殡仪馆火化处理,将5名受伤人员送到其他市县医院救治。 2012年12月26日,宋某向6标项目部经理黄某(男,汉族,48岁,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人)电话汇报了事故情况。黄某未按职责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临汾警方称,宋某等四人在事故发生后不依法履行职责,蓄意隐瞒事故不报,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涉嫌不报安全事故罪。2013年1月1日,公安机关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宋某等四人刑事拘留。 * 如此老板 第一百三十五条 :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安全生产法》中适用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 条项 未确保本单位的安全投入,致使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不符合规定;安全设备管理不符合规定,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未设符合需要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 吉林“6·3”德惠禽业火灾 2013年6月3日,由于厂房内氨气爆炸引发火灾,截止当日20点,造成120人死亡,70人受伤。致死原因主要是烧伤和氨气中毒,其中最主要的是氨气中毒引发的呼吸道水肿。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 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 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的危险物品肇事罪 《安全生产法》中适用 “ 危险物品肇事罪 ” 条项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不符合规定。 凤翔烟花爆竹爆炸案 《刑法》的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安全生产法》中适用 “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 条项 主要负责人不组织抢救、逃逸、瞒报、谎报、迟报。 山西“12·25”隧道瞒报事故 * 安全生产标准是指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和修订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统一的技术、管理、方法等要求。 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

文档评论(0)

shuwkb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