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服务贸易国际规则的历史沿革.pptVIP

第3章服务贸易国际规则的历史沿革.ppt

  1. 1、本文档共3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3章服务贸易国际规则的历史沿革

第三章 服务贸易国际规则的历史沿革 本章学习目标 了解乌拉圭回合以及多哈回合服务贸易谈判的背景和过程,重点理解各国对服务贸易谈判的态度。 掌握GATS的宗旨、主要原则和基本内容 理解GATS对世界经济贸易产生的影响 理解GATS对中国服务业的影响 3.1乌拉圭回合前的尝试努力 3.1.1 哈瓦那谈判的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美国及其他国家的国际政治学家及经济学家认为30年代的那种以邻为壑的政策带来了各国经济和政治上的损失,两次大战间隙期间的贸易保护主义不仅导致了经济灾难,也带来了国际性战争。 国家间必须进行国际合作和政策协调,建立一个开放的贸易体系,同时还必须创造出反对经济民族主义和减少贸易管制性限制的国际机制。 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IMF *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 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1948-1994《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GATT → 1995世界贸易组织 3.1.2 《哈瓦那宪章》与GATT的诞生 1946年2月,美国改变单纯依靠自己召开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的做法,以“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考虑方案”。为基础,正式拟定《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并提请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 1947年10月30日,筹委会在日内瓦结束,23个缔约国签订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3.2 乌拉圭回合中的相关过程 1986年9月15日,第八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多边关税及贸易谈判在乌拉圭圭埃斯特角城开幕,这轮谈判被称为“乌拉圭回合”。 这次谈判至1993年12月15日在日内瓦完成。于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城举行会议,由参加乌拉圭回合的谈判方,草签了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和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后宣告正式结束。 3.2.1 各国对服务贸易谈判的态度 发达国家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积极倡导者 国际服务贸易一直是以发达国家为中心而发展的。 发展中国家对服务贸易自由化持谨慎态度 服务业中的许多部门都是资本-知识密集型行业,在发展 中国家这些行业非常脆弱,不具备竞争优势; 发展中国家的服务部门尚未成熟,经不起发达国家激烈 竞争的冲击 ; 有些服务行业还涉及国家主权、机密和安全 3.2.2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过程 第一阶段:1986年10月27日~1988年11月 第二阶段:1988年12月~1990年6月 第三阶段:1990年7~12月 第四阶段:1991年4月~1994年4月 3.2.3 乌拉圭回合在服务贸易方面取得的成果 在关贸总协定历史上,乌拉圭回合第一次把服务贸易列入多边贸易谈判的重要议事日程之中,并设立单独的谈判组单独进行谈判,也就是与货物贸易谈判分轨进行。 拟订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文本和条款 制订关键性服务部门的协议附则 各参加国就初步承诺开放市场进行谈判并达成减让表 3.3《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及其影响 3.3.1 GATS的宗旨及原则 GATS的宗旨 GATS的主要原则 服务贸易的透明度原则 最惠国待遇原则 逐步自由化原则 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原则 服务贸易的限制和禁止原则 服务提供申请获准原则 在服务贸易中,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WTO规定在服务和服务的提供者方面, 各成员应该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及服务提供者相同的待遇。 鉴于服务贸易发展的水平参差不齐, WTO 《服务贸易总协定》允许少数成员在2005年以前,存在与最惠国待遇不符的暂时性措施。在2005年之后,最惠国待遇原则上应是无条件的、永久的在所有成员间实施。 最惠国待遇的例外和豁免 3.3.2. GATS的主要组成部分 适用于所有成员的基本义务的框架协定,即《服务贸易总协定条款》。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第29条成为《服务贸易总协定》有机组成部分的涉及各服务部门的特定问题和供应方式的附件,以及第2条“豁免”的附件。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第20条的规定应附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之后,并成为《服务贸易总协定》重要组成部分的具体承诺表。 3.3.3 GATS的基本内容 GATS的适用范围 GATS的规则 一般义务与规范 特定承诺 特定服务业

文档评论(0)

zsmfjy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