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埠风景区环境评估报告.doc

  1. 1、本文档共10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酒埠风景区环境评估报告

1 总则 1.1 任务由来 酒埠江风景区(含酒仙湖、白龙洞、太阳山、天蓬岩、孟子山五个景区)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攸县东部、处于湘赣交界地带,景区面积150.76km2,紧邻湘中经济带,是通往名胜区炎帝陵(120 km)、井岗山(180 km)的中转通道,西距南岳衡山仅120 km,距长沙、株洲、湘潭、衡阳等城市不到200 km(其地理位置见附图1),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 酒埠江风景区景观丰富、类型齐全,不仅有旖旎的水库、神奇的山石、幽深的峡谷,迷人的田园、神秘的溶洞、奇异的动植物等自然风光,而且有悠久的寺庙和光辉的革命历史等人文景观。早在宋代,攸县籍太学博士彭士益向宋徽宗(1102~1110)介绍攸县风土时,就曾用“鸾山配凤岭,金水绕银坑”的佳句对该地的自然美景进行了生动形象的描绘。受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该风景区一直“养在深闺人未识”。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旅游业已发展成为充满活力和朝气的支柱产业。攸县人民政府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旅游需要,更进一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当地的旅游资源,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特委托中南林学院进行了该风景区的总体规划,并于2001年12月成立了县旅游局。 为了贯彻“保护第一、科学开发”的指导思想,保护大自然的完整性和多样性,确保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使特殊的自然地质地貌、景观生态得到有效保护,使其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对开发工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作出科学判断,并制定出相应的防护对策和措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攸县旅游局于2002年1月委托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承担酒埠江风景区旅游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1.2 编制依据 1.2.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濒危动植物管理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 (10)《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11)《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建设部[1987]第281号); (12)《湖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1.2.2 技术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97);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2.4—95); (3)《山岳型风景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HJ/T6-94); (4)《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JTJ005-96); (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1.2.3 有关文件 (1) 建设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CB50298-99); (2) 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批)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7号); (3)《湖南省“十五”旅游规划》(湖南省旅游局); (4)《酒埠江风景区总体规划》(中南林学院,2001年2月); (5)《酒埠江风景区旅游开发工程项目建议书》(攸县旅游局,2001年12月); (6) 攸县年鉴(攸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01年); (7) 攸县旅游局委托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承担酒埠江风景区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委托书,2002年1月; (8) 株洲市环保局关于执行标准的函; (9)《关于湖南攸县酒埠江风景区旅游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评估意见》(湘环评估字[2002]08号); (10)《湖南省攸县酒埠江风景区旅游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意见》。 1.3 评价等级和范围 1.3.1 评价等级 生态环境:根据《导则》中评价工作的分级原则,本开发工程景区面积达151km2,远大于50km2,但区域不属敏感区域,工程对生物量和物种的多样性及绿地的减少均小于50%,而且基本上不会导致水和土地理化性质的恶化和荒漠化,故本评价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2级。 地表水环境:根据该景区总体规划分析,到2015年,本工程最高日排生活污水总量为1063t,其中排入兰村江中游水体(漕泊乡自来水厂取水口下游)233t/d,排入酒仙湖主坝下游攸水水体722t/d,排入攸水上游水体108t/d,由于排入前两种水体的污水量均大于200t/d,小于1000t/d,根据《导则》中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原则,两水体的评价工作等级均定为三级,排入攸水上游水体的污水量小于200t/d,对该水体的影响只作简要分析、说明

文档评论(0)

店小二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包含各种材料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