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引关注 最大难题在于落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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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動合同法》實施引關注 最大難題在于落實 2007年07月14日 07:58:25  來源:中經網 新《勞動合同法》引發各方關注和爭議 企業有擔心勞動者也有疑慮 ????針對《勞動合同法》明年實施,時報調查各方反應發現新法最大難題在于如何落到實處 ????《勞動合同法》于今年7月1日通過並將于2008年1月1日施行,引發各方關注和爭議:企業擔心是否過度保護了勞動者的權利?員工隨便炒老板魷魚,公司的利益怎麼保障?勞動者疑慮怎麼確保企業真正施行法律規定?老板故意找茬開除人怎麼辦?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韓延斌,為廣州企業界和法律界的200多名企業高管、人力資源經理、法務人員和社會律師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對《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的適用問題。 ????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各種疑慮,時報記者咨詢了韓延斌法官和省市兩級律師協會勞動法專業委員會主任肖勝方律師。 ????企業擔心   問題1 員工隨便炒老板公司怎麼辦 ????開制衣廠的劉老板擔心:“員工愛走就走,要是任務量密集的時候,我的員工突然大量走人,我怎麼辦,不能按期完成訂單不是得賠死?”《勞》規定,除非勞動者接受過單位的培訓,或有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協議和競業限制的協議,勞動者不需向單位支付任何違約金。   解答: ????肖勝方律師表示:“如果員工同時、大量、有預謀的離開,那老板應該反省自己對待工人的方式是否有所不妥。如果是正常情況下的少部分工人離職,應該不會影響工廠的正常運作。事實上,這是我們的用人單位還沒有把觀念轉變過來,勞動者是自由人,在選擇工作的自由上,不應該受到任何限制,國外的法律根本沒有違約金這項約束,我們還規定了培訓和競業限制兩種情況下要付違約金。” ????“即便在《勞》出臺前,我們的法院判決也開始越來越傾向于不支持勞動者支付違約金。”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韓延斌介紹,在國內的司法實踐中,一開始法院的判決大多支持違約金,“但90年代末期之後,法院判決支持違約金的案例越來越少了。” ????問題2 員工能力提高就走單位很冤 ????“新進來大學生,啥都不會,我和同事經過一年多培養,總算讓他能做點事情了。這一年多基本上我們公司就是給他工資讓他學東西,可一年多過去了,他翅膀硬了就走了,我們的利益誰保障 ?”一位中型IT公司老板向記者抱怨。按照《勞》規定,除非勞動者接受過單位的培訓,勞動者不需向單位支付違約金,而且單位必須出具第三方開的培訓費用發票才能證明對勞動者進行過培訓,企業內部培訓或沒有第三方發票的都不算。 ????解答: ????“這是用人單位把培訓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能力的自然提高給混淆了,培訓應該是到第三方機構的專項培訓。”肖勝方打比方:“比如法官,從一個新分配到法院的畢業生做了法庭書記員,到助理審判員、到審判員再到到法官,勞動者能力提高了,他也付出了勞動為單位創造了價值,單位已經獲益。用人單位應該拋棄這種怨天尤人的心態。” ????問題3 員工工作敷衍企業想炒都難 ????“相對于員工,企業處處受制,那種大錯不犯小錯不斷,混日子的員工會不會難以解雇,影響企業的效率,又變成吃大鍋飯了?”人力資源主管黃女士擔心。 ????解答: ????“企業要拋棄怨天尤人的抱怨心態,這不是《勞》帶來的問題,是制度設計的問題,細化規章制度就能解決這個問題。”作為省市兩級律師協會勞動法專業委員會主任,肖勝方律師對勞資糾紛經驗豐富:“企業要作出改變,沒有規章制度的要趕緊訂立規章制度,有規章制度的要細化規章制度,科學合理合法的規章制度完全能解決這些問題。例如企業可以把違紀程度分類,員工犯一次小錯就給予一般性警告,累計三次一般性警告就升級為嚴重警告,嚴重警告就可以開除。” ????肖勝方提醒:“企業老板、人力資源部門從現在開始就要好好了解、學習今後遵守《勞動合同法》了,否則會得到慘痛教訓,因為《勞》賦予勞動者保護自己的權力,用人單位一旦違反,法律責任非常明確,勞動者索賠相當容易。” ????勞動者疑慮 ????問題1 最高賠償只有十萬 ????“根據《勞》,老板炒了我之後應該付我的經濟補償最多只有十萬嗎?”關于單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數額計算方法,《勞》規定要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還有一個新條款,即經濟補償金的限制封頂條款:“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解答: ????肖勝方律師提醒勞動者,這一條款引起了企業、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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