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doc

消防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doc

  1. 1、本文档共3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消防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一、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依据AQ3022-2008) ……………………… 1 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依据AQ3028-2008、浙DB33/707-2008) 5 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依据AQ3025-2008) ……………………… 9 四、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依据AQ3021-2008) ……………………… 13 五、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依据AQ3023-2008) ……………………… 18 六、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依据AQ3024-2008) ……………………… 21 七、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参考依据AQ3027-2008) …………………… 21 八、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 24 九、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26 说明:以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由企业提供,可供其他企业参考,但 应以相关AQ标准为依据,结合本企业实际具体修编完善,特别是 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及审批负责人要根据企业实际加以明确。 消防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依据AQ3022-2008) 第一条 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过程。在抢险过程中用火作业应按应急预案中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 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 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 1.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内。 第四条 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第五条 用火作业分级 1.特级用火作业 (1)在生产装置运行状况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 (2)节假日期间应进行的检修作业(二级用火区域除外); (3) 在24点至次日8点期间的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检修作业(二级用火区域除外); (4)在运行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罐区防火堤内检维修; 2.一级用火作业 (1)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 (2)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 (3)各类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充装站及可燃液体罐区防火堤内、液态烃罐区封闭管理区内; (4)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洗槽站; (5)工业污水处理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含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m以内的区域); (6)切出运行,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不包括重油)的系统工艺设备管线; (7)危险化学品库和空分的纯氧系统等用火作业。 3.二级用火作业 (1)停工检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 (2)工艺系统管网; (3)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大修油罐的罐内大修和喷砂防腐作业; (4)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或系统拆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地点的设备和管线; (7)生产装置区、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等); (8)固体产品站台、仓库、车库、木材加工厂房等禁火区; (9)厂区主干道两侧绿化施工等用火作业。 4.固定用火作业区是在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出固定用火作业区域。在二级以上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用火区。 5.公司用火作业等级区域具体划分标准:见《关于用火等级区域划分的通知》 第六条 “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1.特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经公司安环科长审核签字,安环科长不在时由安环科副科长审核签字,报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生产副总)批准签发,生产副总不在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发; 2.一、二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报安环科长审核签发,安环科长不在时由安环科副科长审核签发; 3.固定用火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报安环科会同生产科进行初审同意,报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批准。 第七条 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

文档评论(0)

希望之星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