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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培训.ppt
纳税人在填报申报表前,首先填报基础信息表,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基础信息表主要内容包括表头(选择“正常申报”、“更正申报”或“补充申报” )、基本信息(选择是否汇总纳税企业 、注册资本、所属行业明细代码、从业人数、资产总额 等9项内容)、选择主要会计政策和估计、选择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企业主要股东及对外投资情况等内容。 下列三项作为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年度备案内容: “103所属行业明细代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1)标准填报纳税人的行业代码。如所属行业代码为7010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可以填报表A105010中第21至29行;所属行业代码为06**至50**,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判断为工业企业;所属行业代码为66**的银行业,67**的证券和资本投资,68**的保险业,填报表A101020、A102020。(区分工业企业与其他企业) “104从业人数”:填报纳税人全年平均从业人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全年从业人数=月平均值×12(填报说明错误应删除)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105资产总额(万元)”:填报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平均数,依据和计算方法同“从业人数”口径,资产总额单位为万元,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3项企业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的公告 》 (总局2015年第6号公告)明确为进一步简化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手续备案,通过填报A000000中的104从业人数和105资产总额(万元)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备案。(查账征收) 政策关注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六)税收优惠填报口径。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 (总局2014年63号公告对国税函〔2010〕148号废止) 注意:在基础信息表中一定要准确选择103所属行业明细代码和201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其中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要选择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根据新会计准则,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金融企业应当预提当年最后一个结息日的次日至年末的贷款利息收入计入当年利润。而根据《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的规定,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因此会计上和税收上对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的确认时间不完全一致。 年度汇算清缴时需作纳税调整:填在A105020中3行(二)利息。 季度申报时:按企业的会计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对于金融企业预提的贷款利息收入的税会差异,一般不作纳税调整。 二者差额: 175-165 =10万元(填在28行减:项目所得额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金额) 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优惠110万元(即1100×(25%-15%)=110万元),按法定税率减半12.5%和按高新优惠税率减半7.5%之间的差额10万元(即200×50%×(25%-15%)=10万元)需要从上述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额中减除,因此合计减免所得税100万元(即110万-10万=100万)。 第8行“二、本年企业总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正确) 这与以前中注协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总收入”指标解释不一致,中注协认为“总收入”指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 举例:甲公司全年汇总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下设A、B二个分公司,其中A分公司适用税率为15%,一次分摊后,A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20, 将20*(25%-15%)的差额2万元填入107040表第27行“其他”栏次中。 谢谢! 仅供系统内使用 基本政策规定: 一、保险公司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45号)、《关于保险公司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3号) 执行期限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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