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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1.1 了解审计职业 任务 1.2 专业角度解读审计 项目1 认知审计 任务导航 审计门外汉 审计入门者 任务1.1了解审计职业 任务1.2专业角度解读审计 谁在审计? 什么是审计? 为什么审计? 怎样审计? 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 审计定义及其分类 审计的职能和作用 审计模式、审计过程、审计组织形式 认知审计 学 习 目 标 -----知识目标 掌握会计师事务所和国家审计机关的设立(或设置)与业务范围(或职权) 掌握审计的定义、职能、作用及分类 明确审计工作过程的内容 熟悉审计模式和审计组织方式 学 习 目 标 -----能力目标 项目一 认识审计 能鉴别经济生活中三种类型的审计组织及其人员 能以审计入门者的角色解读审计 任务 1.1 了解审计职业 1. 国家审计机关与国家审计人员 2. 内部审计机构与内部审计人员 3. 会计师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 1)国家审计机关的设置 国家审计机关因隶属关系和审计报告的报告对象不同而大体分为4类: (1)隶属于议会并向议会或国家元首报告工作; (2)隶属于政府并向议会或政府报告工作; (3)具有司法性质,以审计法院形式开展工作,向议会或国家元首报告工作; (4)独立于议会、政府和司法机关,向议会或国家元首报告工作。 我国的审计机关分为国务院和地方两级。 国务院设审计署,是最高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法组织领导全国的审计工作,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署对国务院负责,向其报告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审计厅或审计局),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组织领导本行政区的审计工作,负责本级审计机关范围内的审计事项,对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2)国家审计机关的基本任务、权限与职责 国家审计机关的基本任务是: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应接受审计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国家审计机关的权限有:要求报送资料权、检查权、调查取证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权、提请协助权、移送权、处理处罚权、通报或公布审计结果权。 审计机关具体职责是:财政收支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管辖范围确定的职责、管理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国家审计人员 国家审计人员是指各级国家审计机关中从事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 国家审计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 国家审计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包括高级(高级审计师)、中级(中级审计师)和初级(助理审计师和审计员)三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内部审计机构与内部审计人员 1)内部审计机构 内部审计机构是对部门、单位实施内部审计监督,按照一定标准检查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料,查证单位内部各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专门组织。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根据其所隶属企业领导的层次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体制:①董事会领导体制;②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领导体制;③总经理领导体制;④财务副总经理领导体制。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2003年第4号),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内部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实行岗位资格管理制度和后续教育制度。 在我国,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的取得采取资格认证和考试两种办法。 3. 会计师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 (1)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2)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 (3)注册会计师考试与注册 (1)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会计师事务所是注册会计师依法承办业务的机构。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分为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两种形式。 ①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申请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2名以上的合伙人;书面合伙协议;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固定的办公场所。 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5名以上股东;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③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特点是: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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