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锦疆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尿素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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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锦疆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尿素项目 供热补齐工程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 乌京验[2016-HJY-084] 乌鲁木齐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 承担单位 : 乌鲁木齐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 寇晓庆 项目负责人 : 刘芳 报告编写 : 刘芳 审核 : 孙中文 现场监测负责人 : 徐彦山 乌鲁木齐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0991)3790840 传真:(0991)3790840 邮编:830026 地址:乌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1567号(新疆宝新恒源物流园 内A1业务受理中心第二层和第三层) 目 录 一、前 言 1 二、验收监测依据 3 三、项目概况 4 3.1 工程基本情况 4 3.2 现有工程概况 8 3.3 本工程概况 9 3.4 工艺流程简介 11 3.5 主要污染物及环保治理措施 14 3.6 环保设施建设和投资情况 18 四、环评结论和环评批复要求 20 4.1 环评主要结论 20 4.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环保局师环审[2016]136号文 24 五、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27 5.1 废气 27 5.2 噪声验收标准 28 5.3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28 六、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 29 6.1 监测分析方法 29 6.2 验收监测和分析仪器 30 6.3 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30 七、验收监测内容 32 7.1 工况监督及煤质分析 32 7.2 废气监测 32 7.3 噪声监测 35 八、验收监测结果与评价 36 8.1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36 8.2 煤质分析 36 8.3 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 37 8.4 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 44 8.5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44 九、公众调查 46 9.1 调查目的 46 9.2 调查范围和方式 46 9.3 调查内容 46 9.4 调查结论 48 十、环境管理检查 50 10.1 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50 10.2 环境保护机构 50 10.3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50 10.4 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51 10.5 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51 10.6 排放口规范化情况 51 10.7 厂区环境绿化情况 52 10.8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52 10.9 环评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53 十一、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56 11.1 结论 56 11.2 建议 58 附件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环境保护局,环师发[2013]164号《关于关于奎屯锦疆化工合成氨尿素项目供热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2013年11月 59 附件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环保局,师环审[2016]136号《关于奎屯锦疆化工合成氨尿素项目供热补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6年11月 61 附件3 奎屯锦疆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65 附件4 公众意见调查表 66 附件5 熟石灰供货协议 67 附件6 炉渣综合利用合同 69 附件7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表(废气) 71 附件8 4#锅炉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曲线 75 一、前 言 奎屯锦疆化工合成氨尿素项目供热工程由于合成氨尿素项目原设计正常负荷为293t/h、最大负荷为385t/h,目前全厂实际热负荷正常为411t/h、最大为489t/h,且现有工程3台已建165t/hCFB锅炉系统存在一定缺陷,达不到额定出力工况,需要3台锅炉全部运行才能满足全厂生产热负荷需求,无备用余量维持锅炉的正常检修和故障维修,已严重影响化工装置的安全生产。为此,奎屯锦疆化工有限公司增设了1台260t/h 高温高压CFB锅炉。 2016年2月,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奎屯锦疆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尿素项目供热补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11月1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环境保护局以师环审[2013]136号文下发《关于奎屯锦疆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尿素项目供热补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根据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以及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乌鲁木齐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2016年11月18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参考相关资料,制定了监测方案,现场监测技术人员于2016年11月23日至25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作为本工程的验收依据之一。 二、验收监测依据 1、国务院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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