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垃圾清运车辆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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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垃圾清运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GZZZ-CG1656 采 购 人: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3 一、说 明 3 二、招标文件 4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8 五、开标与评标 9 六、授予合同 12 第二章 合同条款 14 第三章 投标邀请 19 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 22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25 第六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3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5 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参考 45 投标文件目录表 46 投 标 函 47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48 投标分项报价表 49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0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1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2 公平竞争承诺书 53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54 同意招标文件条款说明 59 企业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60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情况表 61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情况表 62 合同条款响应表 63 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 64 缴交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65 投标服务方案 66 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 67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68 第一章 4.4. 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料表。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6.1.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的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支付履约保函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中标人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函。 6.3. 融资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履约进行融资。 6.4. 专业担保机构的选择。投标人必须选定投标人必须选定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任一家作为专业担保机构。 6.5. 投标人可以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以《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 6.6. 投标人可以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函。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7.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7.2. 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 招标文件共七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投标邀请 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第六章 评分体系和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7.4.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8.3. 除非依本须知第8.1规定的有必要时或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如举行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的,则按以下规定: 8.3.1. 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8.3.2. 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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