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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施工项目发包文件
小型施工项目发包文件
项目名称:宁海县模具城工贸区11-1地块绿化工程
发 包 人:宁海县模具城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二月 发包公告
受 宁海县模具城有限公司 委托,对 宁海县模具城工贸区11-1地块绿化工程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模具城,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宁海县模具城工贸区11-1地块内单独绿化项目。项目预算价为587001元,发包价为总价下浮10%(即534969元),其中暂定价66677元(含税)未下浮。(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竞包人资质:
2.1竞包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竞包人具备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2.3竞包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4县外企业须按宁城[2015]62号文件(详见“http//通知公告)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5竞包人须为《关于2015-2016年度宁海县规模以下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入库名录的通知》中“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
本次招标要求竞包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竞包截止时间和时间::
招标代理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73号三楼
联系人:陈赛男
联系电话/传真:0574
第二章 竞包须知及前附表
竞包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及发包价 项目名称:宁海县模具城工贸区11-1地块绿化工程
发包价为 总价下浮10%(即534969元),其中暂定价66677元(含税)未下浮。 2 现场踏勘及
发包文件澄清 竞包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联系人: 位于宁海县模具城工贸区11-1地块。 4 工程建设规模 宁海县模具城工贸区11-1地块内单独绿化项目,详见工程预算书。 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6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7 保修期限 保修(养护)期限为:一年。 8 发包范围 绿化工程(不含种植土)等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9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10 付款方式 见竞包 1、竞包人:
(1)竞包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竞包人具备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3)竞包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4)县外企业须按宁城[2015]62号文件(详见“http//通知公告)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5)竞包人须为《关于2015-2016年度宁海县规模以下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入库名录的通知》中“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
本次招标要求竞包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60天 不允许竞包人提交替代方案。 15 发包地点
及发包截止时间 竞包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竞包截止时间:2017年 2 月 22日 14 : 00时(北京时间) 16 竞包文件的递交 由竞包人交易员 单价合同 19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方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20 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视作承包人违约,并承担相应金额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担保中支出(履约担保余额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
①质量: 未达到验收合格的,承担违约金为中标价的3%;
②安全:未履行安全等级施工承诺的,承担违约金为中标价的3%;
③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未履行月实际施工期到位率承诺的,承担违约金1000 元/人/次;
④主要机械设备:未履行按投标文件配备施工所需的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的,承担违约金为中标价1%;
⑤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处违约金10000元/次,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部其余关键岗位人员处违约金5000元/人/次。 21 其他 竞包人所报的价格应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实体检测费、劳务、材料、机械、企业管理费、利润、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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