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与口才第三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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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来自于 * 模板来自于 / * 1班。5班。高起。3班。4班 * 模板来自于 / * 模板来自于 / * 模板来自于 / * 模板来自于 / * 5班 * 模板来自于 / * 3班 * 模板来自于 / * 明知故问,后发制人记者故意提出一个知道结论的问题,诱使对方的回答落入自己预设的圈套,达到后发制人的目的 比如前述利比亚统治者卡扎菲,曾自诩为“一句话整个世界就能爆炸”,法拉奇记者在结束对他的采访之前,就用过这种方式对他进行了讽刺:? 法拉奇:你信不信上帝?? 卡扎菲:当然信,你为什么要问我这个问题?? 法拉奇:因为我以为你就是上帝。? 当然,记者采访的提问技巧远非如此。笔者只是在中外记者精彩采访艺术的长河之中,采撷了几束浪花,以此奉献给热爱口才艺术的读者,并与他们分享这些优秀记者的智慧与口才。? 第三章 口才艺术 第三节 律师的口才艺术 律师在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进行口语表达的技巧和才能。 律师口才的特点 第一,形式独特。不能有俗语、俚语。 第二,对象特定。当事人、法官。 第三,时间特定。法律规定的时间;程序制约的时间。 第四,环境特定。 提示:包括自然环境,如地理、气候、自然物存在;社会环境,如人为构筑、环境布置、风土人情、人际关系等。 第五,目标特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口才的种类。 第一,叙述型口才。(详细叙述、简要叙述、入角叙述) 第二,描述型口才。(观察描述、回忆描述、想象描述) 第三,说明型口才。(定义、诠释、比喻、分类、举例、比较、概括、引用、数字说明等) 第四,辩论型口才。(立论、驳论) 律师的业务范围 中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和范围: (一)担任法律顾问; (二)担任诉讼代理人; (三)担任刑事辩护人; (四)担任非诉讼代理,参与调解和仲裁; (五)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律师口才的基本要求 有明确的目的性 有良好的口才基本功 有特殊的情感特点 有高超的应变能力 律师的说服口才: 律师的说服口才:(1)说服证人 1、目光接触。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也是沟通的途径之一,在对证人进行提问时,学会用眼睛与当事人沟通。对待证人的目光要表现出诚恳、热情的那种眼神,因为大多数证人往往都是平生第一次进法院,所以一般都会紧张、焦躁的情绪,导致思路不清、不知所云等状况。与证人眼神的交流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证人的这种紧张心情。 (1)说服证人 2、言辞激励。在提问证人时,语气要和缓。并在提问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用言辞激励他,你可以运用类似于:“请您大点声陈述你所看见的一切,以便法官能听见您的话”:“请您慢点说,以便书记员能记录您的陈述”。当然类似的提示也一定要在开庭前及时的提醒证人。通过这么相互照应的提示,相信会达到预期的效果。 (1)说服证人 3、语言引导。当证人对你的提问,不得要领时,作为律师的你就需要积极地运用“引言”的导入方法,来引导证人。并且将询问设计成一种看似没有任何提示或者“诱导”,而证人却不得不只用“是”或者“不是”类似的话来来回答,这样还有利于拓展证人的思维,让证人的作用得以最大的发挥。 对对方提出的证人或者“非中立”的证人的询问技巧 对方提出的证人同样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对对方有利于己方不利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委托律师通过一系列的“手段”,来削弱、瓦解证人的作证。这样一是可以最大可能的查清事实,也能化被动为主动,让律师成为法庭的焦点,而不是证人。 (2)说服法官 律师若想说服法官,了解法官的思维是第一步。律师与法官的沟通不是家长里短的调侃,更不能是海阔天高的闲扯。律师与法官的沟通,要以案件事实为基础,以证据为手段,最终达到使法官采信自己辩护观点的目的。因此,在沟通前对于全案事实的通彻了解,对所有证据的准确把握,是律师必须要提前做的功课。在此基础上,律师若想要与法官高效沟通,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沟通要全面 全面意味着律师要把对案件的所有观点开诚布公地提出,与法官交换意见。包括案件事实是否如指控所述,是否存在合理的怀疑,控方证据的瑕疵和证明力,辩方是否有证据及预证明的事实,辩方的辩护观点是无罪还是罪轻,被告人罪轻的情节如何等等。提出这些的目的是为了让法官了解案件的审理重点在哪,便于其在阅卷及庭审中对这些问题重点关注。 二、沟通要有重点 沟通要全面并不意味着律师要把所有的观点平铺直述,律师的论证应当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一个案件,律师可以从多个角度找到辩护点,为了更有效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不互相矛盾的情况下,律师应尽可能地把所有辩护点都向法官作出阐述。在与法官沟通前,律师应当将自己的观点归纳整理,以最能触动法官的一点出发,进而依次抛出所有观点。一旦切入点让法官觉得无兴趣,或其感觉不是重点,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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