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处理讲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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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處理 講義 講義大綱 壹、公文基本格式 貳、公報刊登 叁、公文製作 肆、公文流程管理 貳、刊登電子佈告欄 登入.tw/announce/kaohsiung/home.jsp 連結我的e政府–輸入帳號及密碼 使用者角色︰ ﹡管理者–單位管理、消息設定(秘書處資訊人員) ﹡登入人員–發文人員,有張貼公告、公告維護權限, 由各機關指定,報秘書處設定 ﹡一般人員–查詢公告用 登載電子公布欄的範圍 (一)由「全國政府機關電子公布欄」轉載之內容。 (二)緊急公務通報之公文。 (三)機關團體首長到任就職、地址電話變動、年度發文代字號之通知函。 (四)一般公告、通知或函轉已公(發)布之法規命令等屬週知性質事項之 公文。 (五)無機密性之通案:如藝文展覽、文康聯誼、民俗節日、慈善公益或推 廣社會教育終身學習講座等活動通知,法治教育、廉政宣導、人事服 務等。 (六)政府出版品公告週知資訊。 (七)重要活動公告週知之訊息。 (八)機關內部通報性質之訊息。 (九)奉准其他適合公告週知之訊息。 叁、公文製作 行文系統判定標準 〈一〉以行文機關間之隸屬關係判斷: 即以是否有〈指揮監督關係〉判定,例如教育局隸屬於 高雄市政府,則教育局與市政府間為上、下行文關係; 高雄市鼓山國小隸屬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則鼓山國小 與教育局亦為上、下行文關係。 〈二〉以主管業務督導關係判定: 如教育部掌理全國教育行政事務,於職權上有指揮直轄 市及各縣市政府教育行政機關或各級學校,同理,內政 部亦可指揮各地警察及消防機關。 一般公文用語、用字 上行文期望用語 上行文期望用語 平行文期望用語 下行文期望用語 函的適用範圍 〔各機關間公文往復,或人民與機關間之申請答復時用之 〕,其適用範圍包括︰上級機關之間、同機機關之間、不相隸屬機關之間、人民與機關之間相互使用。用途如下: 一、上行函: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有所請示、報告、請求 時用之。 二、平行函:同級機關或不相隸屬的機關互相洽辦、諮商 通報、答復時用之。 三、下行函:丄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有所交辦、指示、批復 時用之。 四、申請函:民眾對機關或團體有所建議、請求、洽詢或 申辦時用之。 書函的適用範圍 書函: 公務還在磋商、諮詢、協調通報階段,為求簡便,自不必使用函。代替過去之便函、備忘錄、簡便行文表,其性質不如函之正式性 ,其適用範圍較為廣泛,凡大事、小事可隨時行文,且不受行文系統與層級之限制,應用起來靈活方便。使用時機如下︰ (一)於公務未決定階段需要磋商、徵詢意見或通報時使用。 (二)機關處理簡單性、例行性、固定性、通報性公文時使用 (三)政府機關答復簡單案情時使用。 (四)寄送普通文件、書刊或一般聯繫、查詢,於行文時使用 (一)書函文字、用語均比照函。 (二)書函的結構實務上可視需要採﹝三段式– 主旨、說明、辦法 ﹞或〔條例式〕 , 但 對上級機關首長行文宜採三段式。 (一)使用時機︰公務已達成熟階段時使用〔函〕;尚在磋商 試探階段時使用〔書函〕。 (二)受文對象︰ 〔函〕受文者大都為〔機關〕,對 〔個人 〕亦可; 〔書函〕受文者大都為〔個人〕 ,對 〔機關 〕 亦可。 (三)行文系統︰ 〔函〕行文系統需受層級限制; 〔書函 〕則可直接行文,不受層限制。 (四)署名用印︰ 〔函〕因受行文系統之不同蓋用機關首長職 章或簽字章;〔書函〕蓋機關條戳。 製作要領 主旨(何事?)(不可分項)為全文精要,要把握主要意旨簡述以說明行文目的與期望,應力求具體扼要,以不超過60個字為原則, 最後再加期望語 說明(為何? )(可以分項) :當案情必須就事實、來源或理由,作較詳細之敘述,無法於「主旨」內容納時,用本段說明。本段段名可因公文內容改用「經過」、 「原因」等其他名稱,亦即 一 .先敘明創稿或復文或轉文。 二 .再敘明來文依據或訴求,並詳細說明原因(即引據、申述、歸結) 三 .視主旨之訴求,增加相關之說明。 四 .檢視相關之附件(超過一項要編號標示–用見出紙)。 辦法(應如何做? ) : (可以分項)為簽之重點,須擬具體意見供裁示 例如 有〔甲〕、〔乙〕、〔丙〕數案供裁示時 ,必須於說明段內分析優劣點,不能僅用〔陳核〕、〔請示〕等。或向受文者提出之具體要求無法在主 旨」內簡述時,以本段列舉。本段段名可因公文內容改用「建議」「請求」 、「擬辦」、 「核示事項」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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