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上诉人请求甲将系争建照之起造人名义变更为陈永富,为有理由
指導老師:李惠圓老師 組別:第九組 組長:4960T097 陳冠霖 組員:4960T100 葉斐寧 4960T105 王升妙 4960T115 林子莉 4960T121 連珮均 4981P001 曾玫蓉 訴訟案例整理-確認信託契約無效 裁判字號:99,重上更(一),65 裁判案由:確認信託契約無效 訴訟當事人 上訴人:乙 被上訴人:甲(信託人)、丙(受託人) 參加人:台北市教育會 簡略關係圖 爭議點 (一)上訴人解除系爭買賣契約及協議書是否發生效力? (二)上訴人請求撤銷95年6月15 日所訂立之信託契約及以該信託契約為原因所為之移轉登記是否有理由? (三)上訴人請求丙塗銷系爭土地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是否有理由? (四)上訴人請求甲返還系爭土地是否有理由? (五)上訴人請求甲將系爭建照之起造人名義變更為陳永富是否有理由? 上訴人主張 1.甲與丙間於95年6月15日所訂立之信託契約及於95年6月16日以信託為原因就之不動產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行為均應撤銷。 2.丙應將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移轉登記並返還予甲。 3.甲應將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移轉登記並返還予上訴人。 4.甲應將年北市建字第0370號建造執照之起造人名義變更為陳永富。 被上訴人主張-甲 關於第4、5、6 期款,系爭買賣契約第2條第4款約明由甲持土地(含上開合建契約土地辦理信託登記)向銀行辦理抵押貸款支付,參以雙方締結之定金契約第3 條亦同意辦理銀行貸款以給付買賣價金,上訴人確有配合義務。 雙方並無明示變更付款條件,上訴人應負有無條件協助配合甲以買賣標的申辦信託及融資抵押貸款之義務。 上訴人與參加人簽訂合建契約時既已約明辦理土地信託,並同意與受託人簽訂信託契約,買賣標的且包括合建權義,上訴人未予配合即屬違約,付款條件亦未成就。系爭買賣契約之不履行係可歸責於上訴人未履行協助義務,無法辦理信託登記致無法順利取得貸款,非可歸責甲,上訴人限期催告給付及解除契約於法無據,自不生催告及解約之效力等語,資為抗辯。 被上訴人主張-丙 甲與上訴人簽訂系爭協議書,係因大中票券在95年5 月10日所發授信案件要求所有土地均須辦理信託登記(含參加人所有320地號土地)後始准撥款,故上訴人與甲於95年5 月26日簽訂簽議書將第5、6期款提早至第4 期支付,並將上訴人所付與參加人第1期保證金一併支付,而信託也應於95年6月25日以前辦妥。 甲雖將系爭319及321地號土地所有權信託予丙,係公然登記在土地登記謄本上並無隱藏,又該319及321地號土地業經上訴人向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借款3,959萬餘元,及向玉山商業銀行借款1,500萬元,設定有抵押權登記,並經國泰銀行及玉山銀行向法院聲請拍賣抵押物,故甲上開信託行為並無損害上訴人之債權等語置辯。 判決結果 上訴人已合法解除契約:上訴人主張依其與甲於95年5 月26日所訂系爭協議書約定,甲就買賣契約第4、5、6期款及前開保證金786,600元應於95年6 月25日前給付,甲不為履行,經上訴人兩次定期催告,仍不履行,其已於95年7 月18日解除系爭買賣契約及系爭協議書。 上訴人請求撤銷95年6月15日所訂立之信託契約及以該信託 契約為原因所為之移轉登記行為,為有理由:被上訴人2人間所為95年6月15日簽訂之信託契約(債權行為)及95年6月16日以信託為原因,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行為(物權行為),自有害於上訴人對甲之債權,上訴人聲請法院撤銷被上訴人2人間上開債權及物權行為,其請求之原因,自屬正當。從而,上訴人請求撤銷被上訴人2人間於95年6月15日所訂信託契約及95年6月16 日就附表所示土地所為所有權移轉登記行為,應予准許。 判決結果 上訴人請求丙塗銷系爭土地之所有權移轉登記為有理由,不得對甲為一併之請求: 1.按民法第244條之撤銷權,包括債務人所為債之行為及物權行為,債權人行使此項撤銷權,既可同時訴請撤銷債務人所為債之行為及物權行為,亦可僅訴請撤銷債務人所為債之行為;如果不動產物權契約業經辦理登記,則前者債權人得訴請登記名義人塗銷,後者則得訴請移轉登記。 2.上訴人請求撤銷被上訴人2者間於95年6月15日所訂立之信託契約及以該信託契約為原因所為之移轉登記行為為有理由,則丙於95年6月16日就附表所示不動產所為之移轉登記,依民法第114條第1項規定,視為自始無效,上訴人請求登記名義人丙塗銷系爭土地之所有權移轉登記,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判決結果 上訴人得請求甲返還系爭土地: 上訴人與甲所簽訂系爭買賣契約及系爭協議書,既因甲第4、5、6期價款及上訴人已給付與參加人之保證金未按照約定給付,經上訴人於95年6月29日、同年7月7日二次定期催告,被上訴人甲仍不履行給付,後經上訴人於95年7月18日以存證信函為解除系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2024年上海杉达学院单招职业技能测试题库【word】.docx VIP
- 健康心理学课件.pptx VIP
- WDGL_VI_X线路录波装置说明书.pdf
- 培训课件--付国兵脏腑推拿现状及研究进展.ppt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2022届九年级模拟考试化学试卷.docx VIP
- 2024年中考英语高频词首字母默写与短语默写表及答案.pdf VIP
- 北京市海淀区2024-2025学年四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数学试题.pdf
- 辽宁省沈阳市三年(2021-2023)中考语文试卷分类汇编:文学类文本阅读(含解析).docx VIP
- (2025春新版本)部编版七年级语文下册全册教案.doc
- 黑布林阅读初一17《丹的村庄游乐会》中文版.doc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