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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一中学生医保管理制度
松江一中学生医保管理制度
分管校长为本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政教主任召开班主任会议布置医保工作,班主任做好宣传、统计工作,让每位学生、家长明确参保的意义和权益。
医务室人员负责具体操作,缴费登记,发放学生医疗卡、医疗证和学生医保须知,说明理赔程序。医务室人员负责学生意外事故的医疗费用理赔。
学生医保内容:
⑴少儿基金,住院与门诊大病;
⑵平安保险,意外门、急诊及住院;
⑶居民医保,门、急诊及住院
松江一中
2008.9起
学生三大医疗保险须知
学生三大医疗保险:1.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少儿住院互助基金
3.中小学生平安保险
具体如下:
⒈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保险费标准:2009年统一收费为每人60元
享受时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参加后可享受的待遇:门急诊及住院医疗费医保支付50℅,自己只要付一半.
注:咨询电话:962218
2.少儿住院互助基金.
基本保险费标准:2009年统一收费为每人60元
享受时间:每年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参加后可享受的待遇:参加者因伤.病住院,按照划区定点医疗规定,凭少儿住院互助
基金医疗证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证明单 ⑴入院时可免交50℅住院预付金. ⑵出院时可免予缴纳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的费用.⑶白血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以及肾移植前的透析和移植术后的抗排异专科门诊治疗费用,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也可报销范围的50℅医疗费.
注:咨询电话37736553
3. 中小学生平安保险
基本保险费标准:2009年统一收费为每人60元
享受时间:每年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参加后可享受的待遇:⑴身故.意外残疾及烧伤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额最高可理赔30000 ⑵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额最高可理赔:3000 ⑶住院补贴: 意外和一般疾病及重大疾病住院每天最高补贴30元,最高可理赔:5400
注:咨询电话:95519
松江一中
2009.9
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你们好!
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投保了,由于此次实行的医疗保险范围为具有
本市户籍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CW9开头]的学生,另外以自愿的原则为主,所以请各
位家长在详细阅读通知后,认真填写以下回执!
截止日:2009.11.2
回执
高____年级____班 姓名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上海市或上海市居住证]
是否参加本次居民保险____________[是,否]
注意;1.户籍属性不明确的,提供参保人员户籍证明资料[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2.新参保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需提供居住证及身份证和户口
本复印件;持有“B”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需提供“B”类《上海市居住证》
复印件。
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及持有“B”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
女,需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及《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或“B”类《上海市居住证》的复印件。
保险告知书
___家长
由于您的孩子不参加今年学校的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此期间(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如您的孩子门诊医疗费用和部分住院费用全部由家长自负。
特此说明
请家长在下面签名:
____
松江一中医务室
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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