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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政策明白纸
烟台市牟平区城乡低保相关政策
一、实施低保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即: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
(二)动态管理,即: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三)公平公正,即:保障对象准确、享受待遇公正;
(四)应保尽保,即: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二、申请低保条件
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即: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区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城市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农村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三、低保标准
我区现执行的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2710元。
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如何界定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包括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的弟、妹;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不包括: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
五、低保审批流程
城乡低保按照个人申请 居委会(村)受理 街道(镇)审核 区民政局审批 发放低保证和低保金的程序办理。
审批流程图如下:
城市低保审批流程图
农村低保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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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请低保家庭收入界定范围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
(一)货币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现金发放的劳保福利、医疗费;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遗属生活补助费;离退休金、养老金、失业救济金;存款及利息、有价证券及红利;租赁、馈赠、继承收入和特许权使用收入;赡养费、扶(抚)养费;兼职收入、自谋职业收入、偶然所得、其他通过劳动所得合法收入。实物收入按市场价格折款计入家庭收入。
(二)家庭月人均收入,按照申请人前3个月家庭总收入的平均额除以家庭成员人数计算。
(三)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有:优抚对象和工(公)伤人员的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金;因公死亡人员丧葬费及其家属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因公致残返城知青的护理费;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金;政府颁发的一次性见义勇为奖励和区(县、市)以上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奖学金、科技成果奖、独生子女奖励金;部队发放的转业费;政府和社会给予贫困在校生的助学金、生活补贴;政府和社会给予的救助金;区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四)几种特殊情况家庭收入的计算方法:
1、已婚、离异或丧偶的成年子女(及其子女)因无房与父母共同居住的,与父母分户计算收入。
2、由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组成的混合家庭共同生活的,应计算其全部收入:在城镇居住的,可全部视为城市居民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在农村居住的,只补差城市户口的家庭成员,其中未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仍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农村子女可视为城市居民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3、年满18周岁,生活不能自理且无收入的末婚重度残疾人(主要是指视力、听力一级,肢体、智力和精神二级以上),可单独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4、年满18周岁,患医疗保险统筹病种的未婚居民,其共同生活的的法定监护人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150%的,可批准单独发放城市低保标准80%的城市低保金。
七、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计算方法
(一)有判决、裁决或协议的,按照判决、裁决或协议数额计算;超过判决、裁决或协议数额的,按实际支付数额计算。
(二)没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1、城市低保:赡养费(每人每月):(被赡养人子女家庭月人均收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被赡养人数;未成年人的扶(抚)养费:按给付方收入的25%计算。有多个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其给付额最高不超过收入的50%。2、农村低保:赡养费按照赡养人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减去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后剩余部分的30%计算,有多个赡养人的,应合并计算;抚(扶)养费按抚(扶)养人家庭人均年纯收入的20%计算,有多个被抚(扶)养人的,抚(扶)养费不超过其家庭人均年纯收入的40%。3、实际支付赡养费、扶(抚)养费高于上述规定的,按实际支付数额计算;赡养、抚(扶)养人属低保对象的,不计算其应付的赡养、抚(扶)养费。
八、享受分类施保的条件及标准
(一)条件:1、独生子女死亡未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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