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教师权益相关的法令-高雄市教育产业工会
* * * * * * * * * * * * * 工會-受雇者 勞動基準法 第 2 條 本法用辭定義如左: 一、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受雇主僱用 從事工作 獲致工資者 工會-勞動人權 勞動三權 團結權─工會法 協商權─團體協約法 爭議權─勞資爭議處理法 工會-教師不得籌組 工會法 第 4 條 各級政府行政及教育事業、軍火工業之員工,不得組織工會。 教師會-法源 教師法 第 26 條 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轄市及縣 (市) 為地方教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 教師會-任務 教師法 第 27 條 各級教師組織之基本任務如下: 一、維護教師專業尊嚴與專業自主權。 二、與各級機關協議教師聘約及聘約準則。 三、研究並協助解決各項教育問題。 四、監督離職給付儲金機構之管理、營運、給付等事宜。 五、派出代表參與教師聘任、申訴及其他與教師有關之法定組織。 六、制定教師自律公約。 教師會-代表 教師評審委員會 成績考核委員會 課務編配小組 課後輔導委員會 教師會為你做了什麼? 課稅不給配套,是誰擋下的? 退休不得設限,是誰抗爭的? 評鑑不得強迫,是誰堅持的? 考核說要設限,是誰阻止的? 請假規定談判,是誰代表的? 值日改用保全,是誰出面的? 申訴陳情檢舉,是誰把關的? 教師會為你做了什麼? 教師編制的提高,是誰要求的? 班級人數的降低,是誰督促的? 授課時數的降低,是誰努力的? 教師員額的控管,是誰建議的? 超額辦法的修改,是誰把關的? 課輔鐘點費提高,是誰爭取的? 路竹中學教師被學生毆打,是誰出面處理的? 大灣國中教師被各方誤解,是誰出來聲援的? 歡迎大家加入教師會 教師的權益,靠誰來維護?教師會。 教師的尊嚴,靠誰來爭取?教師會。 教師的團結,靠誰來凝聚?教師會。 過去,您沒有機會加入教師會,所以白吃午餐、白搭便車。 今天,您有機會加入教師會,希望您奉獻一點力量給組織。 團結就是力量,邀請您加入教師會。 有燒香有保庇,歡迎您加入教師會。 歡迎指教 報告完畢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教師權益相關的法令 報告人 劉亞平 課稅 所得稅法 第 4 條 左列各種所得,免納所得稅︰ 二、托兒所、幼稚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私立小學及私立初級中學之教職員薪資。 課稅-配套措施 課稅配套 國中小導師費調高為4000元。 國中小教師課稅後每人減2節課;其中國小教師授課至多20節,擔任導師至少減授4節。 國中小各校補助行政與輔導人力的經費。 課稅-實施時間 預估時程 98年8月1日落實配套措施。 99年國中小教師的所得課稅。 100年5月國中小教師申報所得稅。 退休-繳得少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第 8 條 第一項共同撥繳費用,按教職員本薪加一倍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二之費率,政府撥繳百分之六十五,教職員繳付百分之三十五。 退休-繳得少 撥繳費用提高 預估12%→ 24% 退休-領得多 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 第 3 條 退休金之儲存,除期滿得續存外,其期限定為一年及二年兩種,利息按行政院核定比照受理存款機關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加百分之五十優惠利率計算,但最低不得低於年息百分之十八。 。 退休-領得多 教育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方案 針對「公保養老給付」18% 名為「合理化」真的「不合理」 退休-退得早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第 3 條 教職員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申請退休: 一、任職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二、任職滿二十五年者。 第 5 條 年齡未滿五十歲具有工作能力而申請退休者,不得擇領月退休金或兼領月退休金。 退休-退得早 七五制→八五制 任職三十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任職二十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退休-領不到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第 8 條 教職員退休金,應由政府與教職員共同撥繳費用建立之退休撫卹基金支付之。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 退休-領不到 退休撫卹基金破產 預估退休撫卹基金民國117年破產。 寒暑假-中央法律 教師請假規則 第 12 條 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除例假日、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餘可不必到校。 前項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事項及日數之實施原則,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邀請全國教師會代表參與訂定,並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邀請同級教師會協商後訂定執行規定;無地方教師會之直轄市、縣 (市) ,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自行或授權學校訂定。 寒暑假-教育部命令 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期間返校活動事項及日數實施原則 四、寒暑假開學前一週擇一日作教學準備,全體教師均應返校;教師寒、暑假期間應返校服務及研究進修日數,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自行與同級教師會協商後訂定之,其總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