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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石狮市新农合.doc
2016年石狮市新农合
政策宣传系列
一、石狮市“新农合”制度简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市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市民互助共济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石狮市于2004年开始试行新农合制度,2006年在全市各村(社区)全面推行,实行“由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城乡居民自愿参加,卫生行政部门实施和监管,保险公司专业化服务”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新农合基金以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为基数确定筹资标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使用,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资金筹集和补偿结报。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本市人口及符合条件的新市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农合,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统一筹资标准、统一补偿方案。实行参合人一人一号一卡就医报备及即时结报制度,参合人凭社保卡(无社保卡者凭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病种门诊、普通门诊就医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可按补偿规定报销。
2016年度,石狮市新农合筹资标准610元/人(含新农合补充意外事故医疗保险保费10元/人),其中个人出资150元/人,政府补助460元/人(其中新农合补充意外事故医疗保险保费10元/人),共有27.54万人参合,参合率99.99%。
2016年度新农合基金按以下标准进行分配并统筹使用:住院补偿统筹基金元/人,其中普通疾病住院补偿统筹基金元/人,重大疾病住院补充补偿统筹基金元/人;门诊补偿统筹基金元/人,其中普通门诊补偿统筹基金元/人,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统筹基金元/人。201年度补充意外事故医疗保险保费10元/人按投保合同缴交和赔偿。
≤3次/周) 0
元/年 市内 已签约 核定范围内100% 与住院补
偿共用住
院封顶线 100元/年 未签约 同住院补偿比例 市外 同住院补偿比例 Ⅴ类 重性精神疾病 100元/年 各类 80% 15000元/年 备注:为扶持中医药发展,将特殊病种针灸治疗费用纳入补偿范围,在以上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最高达100%。
解读:
石狮市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补偿实行先申请登记,后即时结报补偿制度。
Ⅰ类特殊病种的补偿金额为门诊目录内可补偿医疗费用,每个病种每人每年扣除起付线100元后,按60%比例给予补偿,封顶线为10000元。
Ⅱ类高血压(Ⅱ期以上)、糖尿病等2个新农合特殊病种实行属地家庭医生签约管理下的新农合差别化补偿,(一)已签约患者补偿范围为特殊门诊医疗总费用,每个病种每年补偿起付线100元,补偿比例80%。(二)未签约患者补偿范围为特殊门诊医疗总费用,每个病种每年补偿起付线100元,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补偿比例50%,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补偿比例30%。封顶线:高血压1900元/年,糖尿病2500元/年;二类及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不参与签约。
Ⅲ类特殊病种的补偿金额为门诊目录内可补偿医疗费用扣除每个病种每年起付线100元后,按住院补偿比例报销,且与住院共用封顶线。
Ⅳ类特殊病种重症尿毒症签约:其核定范围内费用结报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为100%;核定范围外费用补偿起付线100元/年,同住院补偿比例。未签约:在石狮市外医院定点治疗或在石狮市医院定点治疗但未签约者,门诊目录内可补偿医疗费用扣除起付线100元后,按住院补偿比例报销,且与住院共用起付线。
Ⅴ类特殊病种重性精神疾病,补偿金额为门诊目录内可补偿医疗费用,每人每年扣除起付线100元后,按80%比例给予补偿,封顶线为15000元。
石狮市新农合服务中心地址:石狮市金盛路人力资源大厦二楼(石狮市建明酒店旁),咨询电话
泉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身份证号 申请病种 申请就诊医院 患者或代办人签名 病历摘要(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 病史: 体格检查: 辅助检查: 临床诊断: 副主任或主任医师签名: 年 月 日 医院医保(新农合)科意见: 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医管科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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