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程序.doc
《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程序
(2016年修订)
事项名称 《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程序 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第七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第三条;(三)《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办理材料 1、申请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报告:要用正式文件,说明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社会信用代码、生产范围。《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见附件),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将整套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aqjgc@jxfda.gov.cn;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及其相关证明文件;3、拟办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拟办企业名称、生产品种、剂型、设备、工艺及生产能力;拟办企业的场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以及投资规模等情况说明;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生产地址及注册地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5、拟办企业的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6、拟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学历和职称证书,生产、质量负责人在原公司离职的证明性材料;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情况表;7、拟办企业的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8、拟办企业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9、拟生产的范围、剂型、品种、质量标准及依据;10、拟生产剂型及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质量控制点与项目;11、空气净化系统、制水系统、主要设备验证情况一览表;生产、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一览表;12、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目录;13、拟办企业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14、如有委托检验的,提供委托检验协议协议复印件,协议应明确检验品种、检验项目、检验所用到的设备;如是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提供只生产申报中药品种的承诺书;如有洁净区,须提供设区市以上药品检验机构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15、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真实性保证的自我声明(该声明在省局办事指南处下载);
16、申请事项如果不是企业法人来办理,则要出具由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7、申报资料报省局一式二份,报所在地市、县局各一份。 办理流程 一、受理;二、审核;三、现场检查;四、集体审核;五、公示;六、复审;七、审定;八、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九、送达。 总期限 自受理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含送达、公告时间) 申请条件 申请在本省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由省局受理 许可证件及有效期 《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需申请换发,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药品监管部门申请。 承办处室 药化生产处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电话 0791 办理地点 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邮编330029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2: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 来我局领取相关证书或批文的时候,应携带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企业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
《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程序 (2016年修订)
事项名称:《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法定实施主体: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第七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第三条(三)《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收费标准:不收费
总时限:自受理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含送达、公告时间)
受理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一、申请与受理标准: 2、1、通知申请人携带和《受理通知书》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书》、《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及时通知申请人许可结果,并要求申请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注明日期;负责通知申请人携带《受理通知书》领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注明日期《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