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0年国内外教研员专业发展研究的文献综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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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年国内外教研员专业发展研究的文献综述.doc

近30年国内外教研员专业发展研究的文献综述   摘 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教研员促进教育行政部门与基层学校的沟通交流,力图弥合教育政策、教育教学理论及教育教学实践之间的鸿沟,为促进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服务于基础教育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伴随新课改的推进,教研员成为课改成败的重要环节,在关注教师专业发展之际,也引发对“教师的教师”――教研员专业发展的关注。本研究聚焦教研员专业发展,对30余年来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就“教研员”、“教研员专业发展”核心概念进行界定,明确教研员专业发展的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及现状,并发现后续研究的空间。   关键词:教研员 教研员专业发展 国外研究 国内研究 后续研究空间   基金项目:云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4年度单位资助课题《教育地理学视野下云南省基础教育现代教研员队伍建设研究》(BE14004);《云南省基础教育现代教研制度建设研究》(BE14002)。   以“教研员专业发展”为主题,通过清华同方、维普、万方、人大复印资料、超星图书馆等文献资源库检索,研读30余年(1984-2015年)的相关文献138篇,力图全面了解基础教育教研员专业发展已有文献,以便为后续开展“教育地理学研究视野下云南基础教育教研员专业发展研究”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以“教研员专业发展”为主题的研究文献最早出现在2002年,伴随新课程改革,学者开始关注“教师的教师”、“超越教师的教师”――教研员专业发展。而涉及教研员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的探讨则更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已有文献显示,相关文献数量表明其研究高峰集中在2007年至今。本研究综述涉及2个核心概念:教研员;教研员专业发展。   1 核心概念界定   1.1教研员   关于“教研员”的界定,梳理相关文献发现,研究者的认识各有侧重,存在“来源说”、“角色说”、“工作内容范畴说”以及“职责说”等多种主流观点。“来源说”的代表是浙江省教育厅教科室主任刘宝剑、学者张焕庭等,这种观点认为教研员一般是从优秀教师中选拔,主要从事学科教学研究和教师业务指导的专门力量,省、市、县教研室的教学研究人员,一般是选择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充任;“角色说”的代表是刘业俭,他结合时代的特点从身份角色来谈,认为新形势下“教研员”的内涵解释为“把教学和研究融为一体的人员”。教研员首先是教师身份,才能成为教研员(刘业俭,2007) 。“工作内容范畴说”的代表是学者张焕庭、钱平安,他们认为教研员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本地区中、小学教学上的有关问题,搜集、总结、推广教师的教学经验,经常了解学校的教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指导、辅导。教研员是教育行政部门直接领导下的从事教学研究的专业人员,不属于教育行政人员编制,不应把教研员调离教研室当作行政人员使用(张焕庭,1989《教育辞典》)。教研员是中小学教材教法教学研究人员(钱平安,1991《教研工作手册》);“职责说”的代表是王洁,他认为教研员是教研室(教研机构)的专职人员,不仅有研究和指导的责任,而且还承担服务和管理的功能。他还认为,和一线中小学教师相比,教研员具有四个特点:不是执教教师,但是要有执教能力;没有发指令的权利,但有做指导的责任;不是理论专家,但要有思考的习惯,要比一般教师有更多的理性思考;不一定有驾驭全局的能力,但要有了解全局的视野(王洁,2008)。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教研员队伍约有10万人,可以说,这是一支很有战斗力的队伍。一是各地教研员都是从学校选拔出来的优秀教师,他们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研究、指导、服务方面,具有一定的专业权威性;二是各级教研部门多是服务教育行政部门决策的研究单位,在工作中往往受教育行政委托行使一定的专业权力,例如评价教师教学业绩、评审教师职称等,因此在学校教学工作中,教研员具有“发号施令”的指挥权。如果教研员的教育观念正确,能够领悟新课改的精神和要求,就能指导和帮助一线教师实施新课改,我国基础教育的质量就有了根本保证[1]。   基于以上认识,可将教研员的概念进行如下界定,并在专职教研员范围内讨论,教研员是在省、市、县(区)教研机构中以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指导、服务、管理为主要职责的专业人员,其源自一线优秀教师群体,行走于教育教学、研究、服务及管理之间,根据国家教育政策,直接面向基层学校师生,通过其教学研究,指导、服务教师教学,促进课程改革的区域落实,与基层学校师生合力改进教育教学实践。在不同时期围绕课程改革――教育改革的核心,改进教育教学实践,进行有所侧重的教学研究与教学指导、服务及管理。   1.2教研员专业发展   教研员是“超越教师的教师”,教研员专业发展应以教师专业发展、专业化教师队伍的理解为前提,在此基础上探讨教研员专业发展的概念。   教研员是推动我国基础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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