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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办法与标准解析-河北省邢台市卫生.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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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办法与标准解析-河北省邢台市卫生

全国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办法与标准解析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孙磊兵 联系电话:0311 邮箱:sunleibing77@163.com 评查办法(试行) 目的:规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监督队伍执法能力,做好监督执法案例征集、评查及优秀案例评选 。 定义: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是指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依法履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职责中,承办的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 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具体负责案例评查的组织实施。 原则:客观、公正、准确,规范与引导并重的原则。 程序:每年举行一次,分为初审与申报、复评与推选、确认与通报三个阶段。 评查办法(试行) 参评条件: 一、案例为上一年度结案的非简易程序案件,应来自监督实际工作,内容真实具体,记述客观公正,不得杜撰和拼凑; 二、案例办理的主体、程序、适用法律、证据、相关行政强制措施的运用和执法文书书写等主要环节,符合要求。案例内容应符合卫生计生法规和监督专业工作要求,与各级监督机构职责相符; 三、案情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对监督执法有示范和指导作用,能较好体现监督执法水平; 四、社会普遍关注、影响较大,对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有促进作用。 评查办法(试行) 提交的材料: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申报表; 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卷材料; 三、案情介绍、案件评析和思考建议三个部分的文字材料;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文字材料。 评查办法(试行) 初审与申报 省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优秀案例初审和申报工作。经初审合格的监督执法案例,由省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按要求统一报送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各省报送案例数量不超过10个,尽可能涵盖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专业领域,能全面反映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开展情况。 评查办法(试行) 复评与推选 分形式审查、案卷评查、优秀案例推选三个阶段。 一、形式审查。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评查条件的,提交评查专家组进行案卷评查; 二、案卷评查。根据《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标准(试行)》,组织专家对申报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三、优秀案例推选。根据执法案卷评查结果,推选一定比例的优秀案例报综合监督局。 关于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docx 评查标准(试行) 主体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该案卷为0分卷: 1.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不具有法定资格的; 1.2实施行政处罚超越法定职权的; 1.3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加盖有效卫生计生执法行政机关印章的; 1.4被处罚主体认定错误或对依法无需进行行政处罚的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 评查标准(试行) 2.案件调查终结后对外文书被处罚主体表述不准确的,每处扣3分。 3.被处罚主体无身份证明材料和法定资质证明材料的,扣5分。 4.代理人缺乏授权委托书的,扣5分;授权内容不全面的,扣3分;缺乏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扣1分。 5.其它不符合主体要求的问题,扣1-5分。 评查标准(试行) 证据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该案卷为0分卷: 6.1违法事实认定不清的; 6.2认定违法事实无法律依据的; 6.3卷中主要证据不能证明违法事实的或卷中主要证据不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的; 7.部分违法事实认定不清的,扣3分。 8.证据间的主要矛盾没有排除或说明的,扣2分。 9.违法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等要素描述不清的,扣3分。 评查标准(试行) 10.确定违法事实必要的情节、程度等证据不充分的,扣3分。 11.相关证据形式要件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每处扣1分。 12.证据材料缺乏关联性,证明力不充分的,扣2分。 13.对调查发现的违法事实没有依法作出处理的,每项扣5分。 14.被提取物证、查封扣押、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未填写物品清单的,扣2分;填写不全的,扣1分。 15.清单中的物品数量、品种等与处理决定相关文书记录不一致的,扣3分。 16.其它不符合证据要求的问题,每处扣1-5分。 评查标准(试行) 程序 1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该案卷为0分卷: 17.1未告知当事人处罚事实、理由、依据的; 17.2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告知陈述、申辩权或听证权的; 17.3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 17.4实施行政处罚程序颠倒或遗漏的(针对核心程序); 17.5复杂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应当进行集体讨论,未经集体讨论程序的; 17.6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没有移送的; 17.7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未经审批的。 评查标准(试行) 18.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项扣5分: 18.1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处理不正确的(如直接没收等)或未在规定期限做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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