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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组织举办讲座借用学校教室申请表-华南农业大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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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组织举办讲座借用学校教室申请表-华南农业大学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学生组织(社团)举办讲座、报告会借用学校教室申请表 讲座(报告会)主 题 主 讲 人 情 况 姓名 所在单位 职业 讲座(报告会)主要内容 听众范围及听众人数 举办时间(只能使用如下的时间) 举办地点(教务科填写) 月 日 星期五 晚 11、12节 月 日 星期六 节 月 日 星期日 节 月 日 星期 5、6节 讲座(报告会)主要组织者(负责人)情况 姓名 学院 年级 专业 所属组织(社团) 主办单位党委 (直属党总支)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讲座等如涉及思想意识、形态 或 形势政策方面 主讲人所在 单位意见 (主讲人为校内人员)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保卫处 意见、备案 (主讲人为校外人士)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使用多媒体设施审批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每周星期三为面向学生办理借用教学大楼教室时间,其余时间不办理; 2.学校只提供星期五晚上、星期六、星期日的教室供学生借用,其余时间不提供场地安排。学生社团及班级所借用的教室不得从事商业、影视及其他违法的活动。 3.如需用到教室多媒体设施的,必须填写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教务科,一份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涉及到意识形态的讲座,还需一份交保卫处备案。 4.根据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规定,要使用教室的多媒体设施请到电教中心咨询。 5.学生借用教室时间一般限于3-16周。 6.供学生举办各类大型讲座等的教室情况见下表。 可供学生举办各类大型活动、讲座等的教室列表 教学大楼名称 教室名称 说明 第一教学大楼 1402、1403、1404、1405、1406、1410、1411、1413 1、学校只提供星期五晚上、星期六、星期日的教室供学生借用,其余时间不提供场地安排。学生社团及班级所借用的教室不得从事商业、影视及其他违法的活动。 2、本表所列教室一经借完,将不再审批其他教室供学生举办各类活动使用。 第三教学大楼 3201、3202、3301、3302、3212、3505、3506、3507、3508、3509、3510、3511 第四教学大楼 4102、4103、4104、4105、4106、4107、4108、4109 第五教学大楼 B702、B703、B704、B705、B802、B803、B804、B805、C702、C703、C704、C705、C802、C803、C804、C805 关于借用学校公共教室举办各类讲座的暂行规定 随着我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学生社团举办的各类活动、讲座繁多,为保证我校学生的学习时间和维护我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校内文化、学术交流活动的积极健康有序地开展,进一步规范举办各类讲座借用学校公共教室的管理,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关于举办讲座、报告会、论坛的有关规定》(华农党发【2002】29号)及学校的其他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所借用的教室不得举办具有下列倾向的活动、讲座等。 ①违背国家宪法和四项基本原则的; ②危害国家统一、安全和利益,泄露国家机密的; ③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 ④宣扬色情、淫秽、迷信、暴力或传教活动,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的; ⑤带营销性质的商业宣传活动和带有商业性质的各类讲座、培训班的; ⑥不利于学校稳定和发展大局的; ⑦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条 凡涉及思想意识形态、形势政策的报告会、讲座和论坛,如果主讲人为校外人士的,主办单位至少应提前一周将有关主题、内容、主讲人基本情况、听众范围、举办地点和时间、学院党委的意见以书面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批方可借用学校公共教室。 第三条 凡涉及思想意识形态、形势政策的报告会、讲座和论坛,如主讲人为校内人员,应经主讲人所在单位和主办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同意并签定意见方可借用学校公共教室。 第四条 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和各学生社团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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