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1. 1、本文档共3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研习资料

補辦理作業說明-1 上開日期填報均以人事命令為準。 101~104年任職教官(含寄缺退伍人員) 101年迄今均於私校者,於現職私校填報。 101年迄今,曾於公私立學校調動者,任職公校期間向公校申辦;於任職私校期間,向最後一所服務之私立學校申辦。 101-104年度於私校退伍人員,請各校承辦人聯繫退伍當事人協助填報申辦,並依其實際在職期間申報,註明離職日期。 調查對象 填寫檢核表 補辦理作業說明-2 破月計算方式: 修正如下: 調校或退伍如遇破月等情況,一律採月比值計算。(計算至小數 點後第2位四捨五入) 當年度考績獎金及年終獎金由私校核發者,始得併入列計扣減。(獎金扣減者,按比例扣減;眷屬實物代金認列依實際核發月數按比例扣減。)EX.年終獎金2月份發放1 .5倍,免稅扣除額乘上1 .5倍;若前一年度9/2日退伍,則次年年獎扣抵金額為 9/12*1.5倍) 補辦理作業說明-3 作法: 凡101年1月1日起迄今,於私立學校任職者(含退伍或寄缺),凡84年6月30日前任職且符合申報資格者,請承辦人填報下列資料: 1.上傳《實物代金管制表》excel檔(1個年度1個工作表) 2.上傳本人簽名《房租津貼及實物代金免稅扣除額申請表》紙本掃描檔(分年度填寫,切勿直接上傳WORD檔) 上述二個檔案請於104年12月23日前上傳至聯絡處網站。 補辦理作業說明-3 凡101年1月1日起迄今,於私立學校任職者(含退伍或寄缺),凡84年6月30日前領有軍人身分證符合申報資格者,請承辦人填報下列資料: (分年度填寫,切勿直接上傳WORD檔) 範例1:大專教官+眷屬死亡 符合眷屬減口核發月數計算: 1.101/10/15死亡 2.自次月停扣(計算至1-10月) 3.故核發月數為11.5個月(10個月+年獎)1.5個月) 指本人請領月數與眷屬請領月數差額乘上 $566之總額: (13.5-11.5)*566=1132 範例2:公調私+大專教官 公調私核發月數計算: 1.1013/16~101/12/31(任私校期間無考績和年獎) 2.因3/16調入,故3月依月比值計算為 0.52個月(16/31) 3.故核發月數為9.52個月(3/16-12/31日) 範例3:公調私+高中教官+子女應屆畢業 公調私*101/6/16~101/12/31,共計6.53個月(16/30+6) 所以配偶可抵6 .53個月、*子女7/1日畢業,次月停扣, 共計1.53個月(16/30+1)。 *以畢業證書日次月停扣。 *註:考績獎金為公校核發,由公校辦理。 指正常請領月數與喪失請領月數差額乘上 $566之總額: (6.53-1.53)*566=2830 承辦人配合事項 1 各私校薪資承辦人依公告查核日,應至軍護系統列印次月「121、122 所得稅清冊報表」,並呈核軍訓主管(備查)。 每月查核日應例行檢視、列印及呈核主管之表報: 101、102 軍訓教官、護理教師薪資清冊 103 軍訓教官各校待遇清冊(獎補助款) 901 軍護人員發薪資料清冊 902 軍訓教官健保眷屬清冊 121、122 軍訓教官、護理教師薪資所得稅扣繳清冊 *各校查核日 承辦人配合事項2 (104年底配合實物代金修正申報表) 凡調入私校之軍訓人員均需填報下列資料: 1.《新進人員資料調查表》中表4-報稅扶眷或《部隊新官+基本資料調查表》中表3-所得扶眷 2.《免稅及扶養親屬二合一申報表》紙本掃描檔(本人親自簽名,勿直接上傳WORD檔) 煩請各校承辦人調查目前在職教官(含寄缺人員),凡符合申報免稅資格者,請當事人填報免稅及扶養親屬二合一申報表(105年度適用),並於104/12/10前掃瞄上傳軍護系統。 備註:本簡報中「免稅及扶養親屬二合一申報表」,簡稱「免扶申報表」 文 件 一 * * 員工報領親屬實物配給,其年齡之計算,一律採曆年制按虛歲計算(以出生之年為一歲) 至配偶結婚及子女出生日期之認定,均須以84年6月30日為臨界點,凡逾越84年7月 1 日以後始發生之結婚、生育事實者,因當時已無實物配給發給法源,不得再計列眷屬實物代金免稅額。 * ★眷屬實物代金支給標準:父、母、配偶及11-20歲子女為大口,每人每月566元;子女6-10歲者為中口, 每人每月367元;子女5歲以下者為小口,每人每月227元。(目前應僅餘大口) * 軍人房租津貼及實物代金 免稅金額作業說明 日期:104.12.9 主講人:李惠珍護理教師 哪些人符合請領房屋津貼、本人及眷屬實物代金呢? ★所得稅法第4條(第5款)規定:  下列各種所得,免納所得稅:  五、公、教、軍、警人員及勞工所領政府發給之特支費、實物配給或其代金及房租津貼。公營機構服務人員所領單一薪俸中,包括相當於實物配給及房租津貼部分。

文档评论(0)

youbika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