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税务代理服务竞争性谈判邀请函.doc-云南红塔银行
云南红塔银行
2017-2019年度
税务代理及咨询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总行的组织架构调整方案,为保证调整后税务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税务代理与咨询服务质量,有效控制风险,由云南红塔银行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对2017-2019年国、地税的税务工作进行代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邀请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筛选3家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竞争性谈判,最终确定一家承接云南红塔银行2017-2019年税务代理与咨询服务。
一、采购单位
名 称: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云南红塔银行)
地 址: 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2号(邮政编码:653100)
二、采购项目名称
2017年-2019年度税务代理与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数量
本次竞争性谈判拟确定1家税务师事务所。
四、对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位的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税务代理与咨询工作任务,在税务代理与咨询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税务风险的能力;
3、 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当包含税务代理、税务咨询等业务。
5、 供应商需在玉溪市设有办公机构或者办公场所。
6、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报。
7、近三年至少代理过银行业金融机构;
8、能够保守采购单位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六、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发送时间和办法
发送时间:2017年1月19日
发送方式:1、电子邮件发送,2、采购单位官方网站()
七、提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22日14时30分。
地点:云南红塔银行3楼小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南路2号)
未按要求时间及地点递交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单位不予以受理。
八、联系人及方式
联 系 人:洪涛
电 话:0877-2666131、手机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供应商须知
各供应商:
现将本次竞争性谈判的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各供应商,望各供应商在参与谈判中遵照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废标及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一、供应商必须在谈判现场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交由工作人员当场进行核验,凡提供不全或不合格者,不接受其所投竞争性谈判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出席时);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人时)。
二、云南红塔银行按照本《竞争性谈判邀请函》规定的谈判时间和地点举行谈判,谈判验证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签名报到并出席竞争性谈判会议,不到场视为不响应《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的实质性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将被拒收。
第二部分 竞争性谈判要求
第一章 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17年-2019年度税务代理及咨询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云南红塔银行)
(三)供应商
参加本次谈判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
(四)采购服务单位描述
竞争性谈判结果确定后,采购单位将及时将竞争性谈判结果通知书送达供应商,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税务代理及咨询协议,受托税务师事务所须遵守《税务代理及咨询协议》的有关义务,包括协议约定的计价规则。该协议有效期为3年。
(五)费用支付:税务代理费用由云南红塔银行承担。
(六)采购方式:邀请竞争性谈判。
无论是否成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均自行承担。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的要求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确保其竞争性谈判文件对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竞争性谈判文件可能被拒绝。
(八)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的解释和答疑
1、供应商在获得竞争性邀请函后,如有问题需要采购单位解释和答疑的,应当在2017年1月21日前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形式可是书面质疑,也可通过电子邮件、网站问答进行质疑。但不接受电话和口头质疑。
2、质疑问题和对质疑的回答将形成答疑文件,与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具有同等效力。
(九)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