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五象新区25号路(凤凰路~良玉大道)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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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五象新区25号路(凤凰路~良玉大道)工程 第二次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南宁市良庆区 工程内容:78.777,059.719,路线全长0.981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道路宽度24m,双向车,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总投资:万元 建设单位: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资质证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20号) (二)可能受影响的敏感保护目标 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要点 社会环境: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征地补偿问题,避免带来较为尖锐的社会环境问题。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建筑拆除、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导致的扬尘,应采取多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经预测,项目运营远期,沿线敏感点NO2、CO的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浓度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声环境:应在与敏感点距离较近的施工现场场界处设活动式隔声吸声板围挡降噪,禁止夜间和中午施工作业,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集中安排在昼间;对临近敏感点的施工便道,实行限速、禁鸣等措施。 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路基开挖和填筑将造成大面积的地表裸露,雨水冲刷将产生大量泥沙的地表径流水,若不经处理直接进入周边地表水体,将导致水体悬浮物浓度大幅升高,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避开在雨季进行土石方开挖,裸露土地应及时采取覆土和绿化的工程措施。 地下水环境:项目挖方路段不会挖至地下水稳定水位之下,填方路段也不涉及填堵落水洞等,路基挖填方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水位或水量;化粪池、沉淀池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在做好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生态环境:施工开挖和临时占地将清除部分地表植被,对野生动物的总体影响不大。对填挖路段采取边坡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固体废物:。 (四)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拟建项目位于南宁市良庆区五象新区,由于南宁市已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在运输单位及相关部门加强管理,认真按相关规定进行危险品运输的情况下,拟建项目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及因此造成恶性污染事故与危害的几率很低。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六)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②?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3、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索要报告简本,或直接登陆南宁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有关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4、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1-6761923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二路6号 联系电话:0771-2311598 传  真:0771-2311598 联系人: 覃工 电子邮件:490289877@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本次公示附件,如需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年月附件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评价结论 1.1 工程概况 工程规模:项78.777,059.719,路线全长0.981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道路宽度24m,双向车,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雨水、污水)、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工程数量:项目共占用土地7.94hm2,其中永久占地7.42hm2,临时占地0.52m2,项目沿线拆迁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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