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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高度重视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学习? 本学期劳动法及社会保障法的教学目标 1、掌握并熟练运用我国劳动法的基本法律制度。 2、了解我国劳动法的基本理论结构、学术争鸣热点,并能与社会现实相结合,进行相应分析。 3、掌握我国劳动法及相应制度的主要内容。 4、养成对社会弱者的关注的人文主义关怀和社会领域高度关注的热情。 推荐参阅教材 1、林嘉主编:《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5月第二版 2、王全兴著:《劳动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3、董保华著:《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机制》,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黎建飞主编:《社会保障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参考书目 1、黄越钦著,《劳动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4月版。 2、常凯主编,《劳动关系、劳动者、劳权》,中国劳动出版社1995年8月版。 3、林嘉著,《社会保障法的理念、实践与创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4月版。 4、 [英]艾斯平-安德森著,郑秉文译,《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5、[德]霍尔斯特·杰格尔著,刘翠霄译,《社会保险入门--论及社会保障法的其他领域》,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6月版。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 重点问题: 1.劳动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2.劳动关系及其特征 3.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劳动法的概念 狭义的劳动法是指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及与之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全国性、综合性的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广义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之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法的渊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国际劳工公约等。 二、劳动法的体系 (一)劳动法的基本理论; (二)劳动关系关系调整法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劳动争议处理); (三)劳动标准法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劳动报酬、劳动保护); (四)劳动保障法 (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劳动保险、社会福利); (五)劳动监督与管理法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劳动监察制度、劳动处罚制度)。 三、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一)劳动关系及其特征 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劳动合同,在实现集体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其特征是: 1.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劳动有直接的联系,劳动是这种关系的实质和内容。 2.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间存在着隶属关系。 4.劳动关系的基础是劳动合同。 5.在发生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劳动者进行的劳动,是合法的有偿劳动。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范围: 境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组织的劳动关系; 国家机关的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1.管理劳动力方面的关系即劳动行政关系; 2.工会与用人单位行政的关系即劳动团体关系; 3.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关系 4.某些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 5.劳动法监督检查方面的关系。 6.劳动市场服务关系 四、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一)劳动法典的适用范围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 3、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 4、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二)劳动法典的禁用范围 我国劳动法不适用于 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工员 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 现役军人、家庭保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享有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等。 法律适用问题 (三)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时间范围 空间范围 对事范围 ( 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对人的范围: (1)用人单位(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组织) (2)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用人单位分支机构 (4)劳动者 第二节 劳动法的地位 劳动法的地位,是指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劳动法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以及其重要性如何 . (一) 劳动法在社会法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 1、有特定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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