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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广厦公司舞弊案 大连有个老板,第一次进股市买的就是银广厦,但是他做梦也想不到的是连续15个跌停板之后,他的400万就变成了60万。 中国股市凶险,可见一斑。 银广厦仅仅是其中一例,而且还不是最可怕的一例。 把“银广厦”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给成千上万的中国股民以警示和启迪,正是我们的愿望。 入选理由: 银广厦被称为中国版的安然。被新闻记者称之为最大的陷阱。银广厦同时也是虚构经济交易,一条龙造假的典型。它给股民以及债权人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 董事会简介: 银广厦董事长: 张吉生 董事会简介: 董事局副主席、总裁: 李有强 财务总监、总会计师:丁功民 处理结果: 法院以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分别判处原银川广夏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李有强、原银川广夏董事兼财务总监兼总会计师丁功民、原天津广夏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阎金岱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至8万元;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加荣、徐林文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二年零三个月,并各处罚金3万元。 银广厦概况: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广夏,深圳股票交易所代码0557),1994年6月上市。同年在天津成立了控股子公司天津保洁制品有限公司,至1999年,银广夏利润的75%来自于天津广夏。 一条龙造假流程 银广厦虚构利润 吹出一个神奇的子公司--天津广厦 向谁采购呢?--虚拟客户 怎么有如此大的生产能力呢?--董事长编造一个美丽的故事…… 虚拟的商品生产出来后,卖给谁呢?--虚拟了一个客商--德国诚信公司 如何识破一条龙造假 银广厦造假首先是由《财经》记者发现的,他们是如何发现的。为什么银广厦造假手法如此低劣而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呢? “我们终于知道了真相,它是如此简单而残酷。” 银广夏造假事件 2001年8月,上市公司银广夏造假事件曝光。之后,作为审计其财务报表的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本文简称中天勤)也随之崩塌。有关部门随即对银广夏案展开调查。 2002年2月,中国财政部做出有关中天勤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中天勤存在重大审计过失,正式吊销中天勤执业资格及两位会计师的会计从业执照。该处罚决定指出,中天勤未能发现银广夏的严重财务问题,存在重大审计过失,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三公”原则,违反了注册会计师法、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条款,决定依法吊销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加荣、徐林文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吊销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并会同证监会吊销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3年9月,宁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银广夏刑事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该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即为过失)分别判处被告人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加荣、徐林文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二年零三个月,并各处罚金3万元。 评价过失是否重大,一般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违反义务的程度;?二是造成损害结果的程度。 从本案来看,中天勤根本没有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而这些审计程序是最基本不过的,稍加注意就可遵守的。但其却连最基本的谨慎注意义务都没有尽到,应该说是情节严重。此外,中天勤先后为银广夏出具了1999、2002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使银广夏虚假的审计报告向社会公众发布,造成投资者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因此总体来看,可以认定中天勤存在重大过失,而不是一般过失,这些违反行为及损失均可由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透过银广夏事件看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资料:银广夏自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构销售收入104962.60万元,少计费用4845.34万元,导致虚增利润77156.70万元。在银广夏事件中,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对银广夏1999年和2000年度会计报表,出具了严重失实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最后被处以极刑:财政部吊销了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吊销了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并会同证监会吊销了中天勤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同时,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触犯刑法,锒铛入狱。 透过银广夏事件看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在银广厦案发后,中天勤作为年收入6000万元的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留下200万元注册资金承担责任后,其他人分光钱财四散而走。宁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年9月16日对银广夏刑事案作出一审判决,六名造假者受法律惩处。其中,原天津广夏董事长兼财务总监董博因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法院以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分别判处原银川广夏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李有强、原银川广夏董事兼总会计师丁功民、原天津广夏的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阎金岱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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