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具体案例看机械领域专利创造性的答复技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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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具体案例看机械领域专利创造性的答复技巧.doc

从具体案例看机械领域专利创造性的答复技巧   摘要:创造性的判断包括对对比文件的技术特征的事实认定,它是创造性的判断基础,在运用“三步法”进行创造性判断时,现有技术与公知常识的结合是最为常用的证据组合模式。文章结合具体案例,对于在创造性判断中,由于区别技术特征被认定为公知常识而导致审查员认为现有技术中存在技术启示的情形进行了探讨,以期为OA答复提供启发。   关键词:创造性;公知常识;塔吊附墙装置;支撑梁;机械专利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29-0183-02 DOI:10.13535/j.cnki.11-4406/n.2016.29.085   1 案例介绍   第一,专利号:201410099184.1;申请日:2014年3月17日;发明名称:塔吊附墙装置的支撑梁。   第二,本申请涉及的四篇对比文件为:(1)对比文件1:CN202529755U,授权公告日为2012年11月14日;(2)对比文件2:CN203210443U,授权公告日为2013年9月25日;(3)对比文件3:CN201258449Y,授权公告日为2009年6月17日;(4)对比文件4:CN201460223U,授权公告日为2010年5月12日。   第三,授权专利(以下简称“本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包括1个独立权利要求和7个从属权利要求。本专利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塔吊附墙装置的支撑梁,该独立权利要求1具体如下:   塔吊附墙装置的支撑梁,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梁包括至少两节梁体,相邻两梁体之间设有用于调节两梁体距离的长度调节机构;所述长度调节机构包括与所述相邻两梁体螺纹连接的调节杆,所述调节杆的两端套设有与调节杆为螺纹连接且使调节杆并紧在梁体上的锁紧螺母;调节杆的两端设有外螺纹,梁体端部设有让调节杆插入的内螺纹孔;调节杆上设有让扳杆插入的插孔,插孔位于调节杆两端所设的锁紧螺母之间。   下面结合本专利的说明书的记载,对塔吊附墙装置的支撑梁的结构进行具体说明:   本专利请求保护的一种塔吊附墙装置,包括预埋件、附墙框架和支撑梁。预埋件为直接安装在建筑物的墙体上,附墙框架是用于套在塔吊的塔身上,支撑梁的一端与预埋件连接,另一端与附墙框架连接,支撑梁起支撑固定的作用,可以在水平面内设置多根。支撑梁包括至少两节梁体,相邻两梁体之间设有用于调节两梁体距离的长度调节机构,从而可以实现支撑梁整体长度可调,使支撑梁的长度符合要求,确保支撑梁可以被重复使用。支撑梁上的长度调节机构包括与相邻两梁体螺纹连接的调节杆。支撑梁只设有两节梁体,分别为与预埋件连接的第一梁体和与附墙框架连接的第二梁体,第一梁体和第二梁体相对的端部设有螺纹孔,用于与调节杆连接,相应的调节杆的两端杆身上设有与螺纹孔的内螺纹外螺纹,且两处外螺纹的旋向相反,以确保调节杆在转动过程中,两端的第一梁体和第二梁体能够相向移动或者相背离移动,以达到调节支撑梁长度的目的。采用螺纹旋转调节的方式,具有调节准确度好、精确高和调节方便的优点。而为了确保调节杆在梁体上得到固定,在调节杆的两端还各设有与调节杆螺纹连接的锁紧螺母,旋动锁紧螺母,使各锁紧螺母分别朝向与之相邻的第一梁体或第二梁体移动,最终使调节杆与第一梁体和第二梁体并紧,实现调节杆固定,确保支撑杆在支撑过程中长度保持不变,从而可以确保塔吊得到稳固支撑,不致发生倾倒。   第四,针对本专利,审查员于2015年5月27日发出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该通知书中指出,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权利要求4-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申请人于2015年10月8日就审查员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了答复。   第五,针对本专利,审查员于2016年1月13日发出了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该通知书中指出,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3、5-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2和4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审查员在二通中指出:调节杆两端设置锁紧螺母,从而避免调节杆相对于调节物件的转动而产生长度变化,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设置,并检索出对比文件2、3和4作为证据来证明,从而认为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设置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而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2 案例分析   2.1 一通答复要点   申请人在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将说明书中的部分内容补充到权利要求1中,作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长度调节机构包括与相邻两梁体螺纹连接的调节杆,调节杆的两端套设有与调节杆为螺纹连接且使调节杆并紧在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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