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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评监及教学医院评监作业程序
附件四、申請評鑑聲明書(範本)
本院擬申請參加 貴署會同教育部辦理○○年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本院同意以下述方式進行評鑑,請 鑒核
此致
行政院衛生署
本院(請就下列擇一勾選,不得複選):
○申請醫學中心評鑑,附表一所列之11條評鑑基準以「醫學中心評鑑」評分、可免評條文僅限17條(如附表二),且採「」 申請醫院英文名稱(全銜) : 醫療機構代碼(10碼) : 負責醫師簽章 : (請蓋關防及負責醫師章) 聯絡人(職稱) : 地址 : 電話 : 傳真 : 註:本聲明書請至行政院衛生署醫事機構評鑑管理系統填寫,並下載後用印。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四之附表一、11條對應醫院層級別之評鑑基準一覽表
編號 條號 條文 1 必.3.4 應有適當的醫師、醫事放射人力配置,並由適當訓練及經驗人員執行診療檢查及了解其臨床意義 2 必 適當之醫事檢驗服務或臨床病理服務組織與人力配置 3 必 4 1.3.9 護理主管資格恰當能負責部門管理及行政業務 5 必 6 必 適當之營養與膳食單位或部門組織與人力配置 7 必 適當之復健服務組織與人力配置 8 1.3.13 應有社工人員提供病人輔導、諮商及社區聯繫工作,並協助解決其困難或家暴等問題 9 重2.3.7 護理時數合理 10 2.4.7 適當之加護病房組織及人力配置 11 2.4.11 適當之精神照護人力配置 備註: 1.3.4、1.3.6、1.3.7、1.3.10、1.3.11及1.3.12為必要 條號 條文 1 1.1.14 對上次評鑑之建議改善事項,能具體檢討改善 2 1.3.15 對外包業務有適當管理 1.3.16 外包人員應具備工作相關專業能力或資格證照,且有管理機制 1.4.11 醫院有志工之設置,並有明確之管理辦法及教育訓練 5 2.1.13 明確訂定精神科病人職能收益管理方針,並作適當的執行管理 6 2.1.14 精神病人從事之勞務作業應符合治療目的 7 2.4.12 精神科日間照護業務應提供以病人為中心之治療模式 8 2.4.19 建置安全的透析照護服務環境 2.4.22 慢性呼吸照護病房(RCW)應由適當醫療照護團隊提供呼吸照護服務 10 2.4.23 慢性呼吸照護病房(RCW)應建立呼吸照護服務設施設備管理機制,確實執行 11 2.4.24 慢性呼吸照護病房(RCW)之醫療照護品質適當 12 2.4.25 亞急性呼吸照護病房(RCC)應由適當醫療照護團隊提供呼吸照護服務 13 2.4.26 亞急性呼吸照護病房(RCC)應建立呼吸照護服務設施設備管理機制,確實執行 14 2.4.27 亞急性呼吸照護病房(RCC)之醫療照護品質適當 15 2.4.28 呼吸照護服務感染管制作業 16 2.9.6 適當執行居家照護服務 2.9.7 掌握服務之執行情形,在病例檢討會予以評估、檢討
附件四之附表三、申請「區域醫院評鑑」之可免評條文一覽表
編號 條號 條文 1 1.1.14 對上次評鑑之建議改善事項,能具體檢討改善 2 必1.3.1適當之復健服務組織與人力配置 3 對外包業務有適當管理 4 外包人員應具備工作相關專業能力或資格證照,且有管理機制 5 1.4.11醫院有志工之設置,並有明確之管理辦法及教育訓練 6 1.5.6健全的電子病歷管理制度 7 2.1. 明確訂定精神科病人職能收益管理方針,並作適當的執行管理 8 2.1.14 精神病人從事之勞務作業應符合治療目的 9 2.3.12 依據病情評估結果訂定復健計畫,給予適切之復健治療及訓練 10 2.4.11 適當之精神照護人力配置 11 2.4.12 精神科日間照護業務應提供以病人為中心之治療模式 12 2.4.13 能提供特殊病例治療業務 13 2.4.14 依病人需求提供適宜的精神科職能治療服務與服務品質 14 2.4.15 依病人需求提供適宜的精神科社會工作服務與服務品質 15 2.4.16 依病人需求提供適宜的精神科臨床心理服務與服務品質 16 2.4.19 建置安全的透析照護服務環境 17 2.4.22 慢性呼吸照護病房(RCW)應由適當醫療照護團隊提供呼吸照護服務 18 2.4.23 慢性呼吸照護病房(RCW)應建立呼吸照護服務設施設備管理機制,確實執行 19 2.4.24 慢性呼吸照護病房(RCW)之醫療照護品質適當 20 2.4.25 亞急性呼吸照護病房(RCC)應由適當醫療照護團隊提供呼吸照護服務 21 2.4.26 亞急性呼吸照護病房(RCC)應建立呼吸照護服務設施設備管理機制,確實執行 22 2.4.27 亞急性呼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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