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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征求意见稿)》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三章 章程、职责与权限
第四章 审计工作流程
第五章 部分审计活动外包
第六章 考核与问责
第七章 监管评价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商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健全内部审计体系,提升内部审计的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商业银行内部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通过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改善商业银行经营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促进商业银行稳健运行。
第四条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目标包括:推动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有效落实;促进商业银行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架构;督促相关审计对象有效履职,共同实现本银行战略目标。
第五条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应独立于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管理,并对上述职能履行的有效性实施评估。内部审计活动要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原则,并不断提升内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第六条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据本指引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监管评价。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七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独立垂直的内部审计体系。
第八条
董事会对内部审计的适当性和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应根据本银行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配备充足、稳定的审计人员;提供充分的经费并列入财务预算;负责批准内部审计章程、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等;为独立、客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对审计工作有效性进行考核,并对内部审计质量进行自评估。
第九条
董事会应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人,多数成员应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具有财务、审计和会计等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原则上应由独立董事担任。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经其授权审核内部审计章程等重要政策和工作报告,审批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指导、考核和评价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条
监事会对本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评价,有权要求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供审计方面的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层应支持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履行职责,确保内审资源充足到位;及时向内部审计委员会通告业务发展、产品创新、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的必威体育精装版发展和变化;并根据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可设立总审计师一名。总审计师由董事会负责聘任和解聘。商业银行应及时向银监会通报总审计师的聘任和解聘情况。
总审计师对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向高级管理层、监事会通报审计结果。总审计师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内部审计章程、审计工作流程、作业标准、职业道德规范等内部审计制度,组织实施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对内部审计的整体质量负责。
商业银行未设立总审计师的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承担总审计师的职责。
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审查评价并督促改善商业银行经营活动、风险状况、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编制并落实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后续审计,监督整改情况,对审计项目的质量负责。
内部审计部门向总审计师负责并报告工作。商业银行未设立总审计师的,其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按员工总数的1%配备。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实践经验,掌握了解银行业务的必威体育精装版发展,并通过后续教育和职业实践等途径,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技术方法和审计实务的发展变化,保持和提升专业胜任能力。
内部审计人员在从事内部审计活动时,应遵循客观、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原则,秉持诚信正直的道德操守,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信息,不参与有利益关系的审计项目,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做缺少证据支持的判断、不做误导性陈述。
第三章 章程、职责与权限
第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制定内部审计章程。内部审计章程应至少包括以下事项:
(一)内部审计目标与范围;
(二)内部审计地位、权限、职责;
(三)内部审计部门的报告路径以及与高级管理层的沟通机制;
(四)总审计师的责任与义务;
(五)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关系;
(六)内部审计活动外包的标准与原则;
(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
(八)对重点业务条线及风险领域的审计频率及后续整改要求;
(九)内部审计人员职业准入与退出标准、后续培训制度和人员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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