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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第二届农民工技能大赛组委会
广西第二届农民工技能大赛
家政服务员职业竞赛
技术文件
广西第二届农民工技能大赛组委会
2015年7月
目 录
一、竞赛技术文件制定标准
二、竞赛内容、形式和成绩计算
三、命题原则
四、竞赛范围、比重、类型及其它
五、竞赛场地与设施
六、竞赛规则
备注:
1.本技术文件如有更新,将在大赛网站(/)上及时公布,请注意上网查询。
2.本技术文件最终解释权归第二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组委会。
一、竞赛技术文件制定标准
本赛项竞赛技术文件按照《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06年修订)》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为主,结合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实际应用制定。
二、竞赛内容、形式和成绩计算
(一)竞赛内容
竞赛为实际操作。
(二)竞赛形式
竞赛采用单人竞赛形式,独立完成规定的竞赛内容。
(三)成绩计算
竞赛的实际操作竞赛满分为100分,将按照核算计入单人竞赛总成绩。
三、命题原则
依据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注重基本技能的表现能力,体现实际应用技术,考核本职业岗位操作者的综合能力,并对技能人才培养教学起到示范指导作用。
四、试题范围、比重、类型及其它
实际操作竞赛以操作技能为主,在实际操作竞赛过程中对操作规范及安全文明操作进行考核。
1.竞赛范围与内容
(1)制作家庭餐:制作主食、烹制菜肴;
(2)家居清洁:清洁家居、清洁家具及用品;
(3)洗涤摆放衣物:洗烫衣物、衣物摆放;
(4)照料孕、产妇:照料孕妇、照料产妇;
(5)照料婴幼儿:饮食料理、生活料理、异常情况应对;
(6)照料老年人:饮食料理、生活料理、异常情况应对;
(7)护理病人:饮食料理、生活料理、异常情况应对;
(8)制作家庭餐:制作主食、制作菜肴;
(9)洗烫保管衣物:洗烫衣物、保管衣物;
(10)照料孕、产妇与新生儿:照料孕妇、照料产妇、照料新生儿;
(11)照料婴幼儿:饮食料理、生活料理、启蒙教育;
(12)照料老年人:饮食料理、生活料理;
(13)护理病人:饮食料理、生活料理;
(14)家宴设计制作:家宴设计、家宴制作;
(15)家务料理:料理家务、家居美化;
(16)家庭办公设备使用:网络应用、家庭办公设备使用;
(17)儿童教育:婴幼儿教育、学龄儿童教育;
(18)培训指导:职业培训、职业指导。
2.主要参考资料
(1)《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06年版》,2006年第1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家政服务员(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中国劳动出版社。
3.竞赛时间
实际操作竞赛总时间90分钟(实际竞赛时间以竞赛试题为准)
4.命题方式
专家命题,实际操作竞赛给出评分表,公布备料清单。
5.评分办法
参照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技能操作要求,依据选手完成竞赛内容的情况,根据本赛项考核标准进行评分。其中,现场安全文明操作和遵守赛场纪律、操作规程情况由现场裁判评定。
选手有下列情形须从竞赛成绩中扣分:
(1)在实际操作竞赛过程中,因违规操作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1~5分。
(2)在实际操作竞赛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酌情扣5~2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竞赛资格。
(3)在实际操作竞赛过程中,扰乱赛场秩序,干扰裁判员工作,视情节扣2~5分,情况严重者取消竞赛资格。
6.实际操作竞赛评分标准、准备清单、另行公布。
五、竞赛场地与设施
(一)竞赛场地
1.赛场面积:每个操作工位不少于3平方米。
2.每个工位标明工位编号。
3.竞赛工位配备所需的用品用具。
4.除竞赛设备外,赛场配有一定数量的备用设备。
5.光线充足,照明良好;场地整洁,无外界干扰。
(二)赛场设施
1.模拟卧室、家具。
2.模拟厨房、厨具。
3.护理所需的模具、用具。
4.赛场配备相关工作人员。
六、竞赛规则
1.竞赛现场规定
(一)竞赛现场规定
(1)实际操作竞赛场地在大赛组委会指定的赛场进行。
(2)参赛选手在竞赛前30分钟凭参赛证及身份证及、参赛抽签单(场次、工位)到竞赛现场检录进入赛场。
(3)除规定允许携带的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用品用具一般不予调换,若有异议,由裁判长决定是否调换。
(4)开赛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5)开始竞赛时间信号发出后,参赛选手方可进行操作。
(6)因停电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工作时,参赛选手提出,经裁判长核实情况后裁决。
(7)竞赛过程中,裁判应对每名参赛选手的各道工序认真填写竞赛记录。竞赛时间为90分钟。
(8)其他允许进入赛场的人员,一律不允许与参赛者交谈。任何在竞赛现场的人员,不得干扰参赛者的正常操作。
(9)除当场次的参赛选手及指定负责该场次的裁判和工作人员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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