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险基础知识探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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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红险基础知识 分红保险的相关概念 分红保险的相关监管规定 如何看待分红保险的分红水平 课程大纲 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的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分红保险的概念 分红保险的介绍 分红保险的形态 分红终身寿险 分红两全保险 分红型的年金保险 分红保险红利的来源 利差益:保险公司实际的投资收益率高于预计的投资收益率时所产生的盈余 死差益:指保险公司该险种被保险人的实际死亡人数小于预定死亡人数时所产生的盈余 费差益:指保险公司实际的经营费用低于预计的经营费用时所产生的盈余 目前,我公司采用的是利差和死差分红。 红利分配的原则 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将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向保单持有人分配。 公司确定实际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的盈余后,应该按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原则在各个保单之间进行分配。 现金红利(也即是说通常所说的美式分红) 增额红利(也即是说通常所说的英式分红) 红利分配方式 目前,包括我公司在内的多数保险公司采用的是现金红利方式(对银行代理产品,目前只提供了累积生息方式);而新华及部分合资保险公司采用的是增额红利。 现金红利的计算方法 每张保单实际分配的红利计算公式: 备注:1、每年的红利金额可能是不一样的; 2、公司对未来的红利分配水平不得做任何保证或承诺 分红产品的年度红利分配流程 分红产品的年度红利分配流程 (每个年度的重要时间窗口) 12月31日 3月 4月初 4月 6月1日 会计年度末 向保监会报备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 董事会宣布年度红利分配方案 向保监会报备分红业务年度报告 红利分配启始日 分红如何结算? 每年的6 月1 日是分红起始日。在当年6 月1 日到次年的5 月31 日之间投保的所有分红保单都是按照同一个红利分配水平计算该保单年度所分配的红利。 同一年度6 月1 日之前分配红利的保单与6 月1 日以后分配红利的保单的红利水平是不同的。 举例:分别于2008年5月29日、6月2日生效的两份分红保险,则在2009年保单满一周年时红利如何计算? 两个保单的保单周年日虽然只相差几天,但适用的是不同的分红水平。 2008年5月29日 2008年6月2日 2008年6月1日 2009年5月29日 2008年5月29日生效的分红保险按照2008年6月1日开始适用的分红水平分红 2009年6月1日 2008年6月2日生效的分红保险按照2009年6月1日开始适用的分红水平分红 2009年6月2日 现金红利的领取方式 累积生息 抵交保险费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 如投保人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现金红利领取方式的转换 红利的领取方式在投保时确定,以后可申请转换,但新的领取方式要从下一个红利分配日起才生效。 如客户在投保时定为累积生息,5年后他申请转为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则前5年的红利按累积生息方式领取,第6年及以后的红利按购买交清增额方式领取。 累积生息转换为交清增额,若被保险人在转换时为“次标体”,则不能申请;交清增额可无条件转换为累积生息: 交清增额→累积生息,无风险,无条件; 累积生息→交清增额,有条件,需审核。 保监会的监管 分红产品要经过保监会备案后才可以销售; 对分红产品设立单独的账户进行核算(投资也是单独核算); 每年的财务报表都要经过独立的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独立审计; 每年都要将分红业务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及分红方案上报保监会,并向保单持有人寄送红利通知书,告知客户红利的分配情况。 分红保险的有关监管规定 要求披露信息 (保监办发[2001]64号文件)规定: 保险公司每年向投保人寄送分红保险业绩报告,内容包括: 分红保险的经营状况及公司分红政策 费用支出及费用分摊方法,采用固定费用率方式的除外 本年度盈余和可分配盈余 保单持有人应获红利金额 红利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 平安采用固定费用率方式,所以在红利通知书上未包括“费用支出及费用分摊方法” 禁止披露信息 (保监办发[2001]64号文件)规定: 保险公司不得通过公共媒体公布或者宣传分红保险的经营成果或水平 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的,保险公司不得使用分红率、投资回报率等比例性指标描述分红保险的分红情况 在销售时候,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分红保险的经营成果与其它保险公司的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进行比较 任何宣称什么分红率比其它公司好的,都是违反规定的误导 对宣传材料的要求 不得将保险产品作为储蓄产品介绍; 不得套用“本金”、“存入”等概念; 不得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进行片面比较; 不得将本公司产品与其它公司的相关产品进行片面比较。 (保监发[2003]25号文件)规定: 一般原则 分红取决于分红保险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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