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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解川锭铭文藏心机.doc
上解川锭铭文藏心机
清代四川银锭遗存,可以按照很多方式分类。所谓早期的铭文打铸方法一般是指:乾隆四十一年到光绪初年之间,打铸铭文的方式是一个方形戳记与一个长方形戳记,俗称“方戳早期银锭”。
清初规定,府厅州县将征存及兑入的各种成色及形状不一的银锭,另行倾熔为足色纹银后,应该在锭面上砸上府厅州县及银匠姓名的戳记,以备检验。乾隆四十一年又规定,银锭上应再加年月印戳以昭慎重。如此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该银的成色符合足色纹银,若有不足,银铺需要负全责,因为上解省城藩库时,司库官吏还要严格复查,如有问题各府厅州县的官员也要负责。印戳的铭文是最好的复查依据,所以对于上解银锭,无论是倾销的银匠还是地方官员,对于此事都不敢掉以轻心。
我们目前看到的早期上解银锭的遗存,大多数铭文并没有打铸银号的名称,甚至直接加打“足色纹银”来表示成色的优劣。笔者按照打铸铭文的内容,将其分为五大类,其主要的变化在于铭文上对于时间或是人物是否省略。这类主要是指在铭文中没有明确的打铸出银锭的具体用途,在过去的认识中,人们往往将其认为是各地上解省城各个藩库的地方上解银,但是现在也有很多爱好者对其用途提出不同的看法。
地点+时间+人物(XX县+X年匠XXX,匠字有时也会省略。) 这类银锭在该体系中数量最为庞大。在一般的认识中,此类银锭的铸造时间上限在乾隆朝,下限是光绪早年。从铭文打铸的时间上来看,多是在道光朝以后时间里,其中道光朝、咸丰朝相对较少,同治朝、光绪朝的遗存比较丰富一些。
不过笔者对于光绪朝是否还有此形式的铭文打铸方式一直抱有怀疑的态度,原因有三:一,在这类银锭中,我们可以看到的遗存的时间下限一般是“十三年”,在清代中晚期,只有同治朝是十三年,这点与铭文的反映不谋而合;二,在大家比较熟悉的“品”字型打铸方式的遗存中,最早可见到光绪三年或是光绪五年的上解银的遗存,这说明可能在光绪早期对于银锭铭文打铸的具体要求已经有所变化,目的可能就是用于区别于前朝的打铸方式;三,就匠名而言,对于方戳银锭遗存上多见的匠名,在光绪朝初期或是中期的银锭遗存上几乎看不到,这也可以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在光绪早期与同治朝晚期出现了比较明显的变化和更替。综上三点,笔者认为这类方戳的下限时间应是同治十三年。
地点+带年号时间+人物(XX县+年号X年匠XXX) 这类方戳银锭实际是前面类型的延伸,只是铭文打铸时更加明确了铸造的具体时间,但很奇怪的是,这类银锭在遗存中却很少见,目前可以见到的只有寥寥数件,年号集中在咸丰、同治两朝。在《树荫堂收藏元宝千种图录》中收录了一枚“资州―咸丰二年匠春元”,笔者在网络上见到一枚“乐至县―同治元年匠恒泰”。
地点+人物 (XX县+匠XXX) 这类方戳银锭在该体系的比例也不是很大,基本上是较早的嘉庆、道光、咸丰时期的遗存,由于本身铭文就省略了时间的标注,后人只能从锭型以及字体来分辨其大致的铸造时间。
地点+有年号时间(XX县+年号XX年) 这类方戳银锭在整个体系中的比例仅次于第二种类型,在铭文的打铸方面,没有明确表示人的名号,只打铸了上解纹银的地域和上解时间。此类银锭主要集中在嘉庆、道光、咸丰、同治早期四个阶段。就目前的遗存来看,道光朝与同治朝的实物比较多见一些。
地点+时间 (XX县+XX年) 这是第四种类型的延伸,这样的打铸方式目前多见于乾隆朝,时间上多打铸为五十几年,或是六十年,而在清代在位超过40年的皇帝只有康乾两朝,又因为目前没有发现带有明确康熙年号的川锭遗存由此我们推论,其铸造时间最晚为乾隆时期。这类乾隆朝的遗存,数量很少,能看到实物的县份有:隆昌县、仁寿县、彭县等等,时间上以乾隆五十年以后的为多。
地点+足色纹银 (XX县+足色纹银) 这一类型的早期方戳遗存,内容比较单一,仅打铸了地名和银子的成色。“足色纹银”字面意思很简单,就是说明其白银成色的优劣。在清代,川省各地使用平色,比如成都使用的平色是:库平、道平、川平等,而重庆使用的平色是渝平、盐平等,这样在地方上解白银时就会出现平色上的差异。铭文“足色纹银”估计是在地方上解时为了彰显自己银色十足而做的宣传工作。对于其他几类来说,它的信息似乎很少,但是通过笔者对实物遗存的寻找和研究,发现这类遗存应该是清代中后期(具体应是嘉庆、道光、咸丰三朝),白银遗存实物由商号代铸,转变为官银匠统一铸造的过渡性实物遗存。笔者的藏品中有一枚“六十年-仁寿县足色银”,从铸造的形制来说,这无疑是一件乾隆末年的遗存,也是“足色银”目前可以看到最早的打铸实物。
目前我们发现的实物遗存非常丰富,从府、县到直隶州、直隶厅都有“足色纹银”铭文的出现,可见这类遗存不是局限于某一个区域,而是覆盖了四川地区。到了咸丰朝以后,随着税收的不断增加,白银实物上的铭文也越来越丰富,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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