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企业所得税部分优惠政策讲解课件.ppt
企业所得税部分优惠政策讲解 长沙市国家税务局 胡靓 主要内容 一、基本规定 二、优惠政策的管理 三、优惠政策类型 四、免税收入 五、减计收入 六、加计扣除 七、减免所得额 八、减免税额 基本规定 基本规定 一、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基本规定 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财税〔2009〕69号) 例如:某企业有国债利息收入,同时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那么,该企业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同时其他所得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税率征税。 优惠政策的管理 优惠政策的管理 一、基本规定 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凡未明确为审批事项的,均实行备案管理。 (国税函〔2009〕255号) 优惠政策的管理 二、备案制管理 1、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 (国税函〔2009〕255号) 优惠政策的管理 2、备案管理的具体方式 优惠政策类型 优惠政策类型 目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共七大类三十三项,大致分为“税基式优惠”和“税额式优惠”两大类型。 优惠政策类型 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 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注意:利息收入可免税,但转让所得不可免税 转让差价=转让时取得的收入-购入时的成本 =利息收入+转让所得 (免税) (不免税) 免税收入 例如: 某企业2010年1月1日购入三年期国债100万元,年利率6%。2011年6月30日以120万元价格转让(不考虑其他税费)。 问:利息收入和转让所得分别是多少? 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计算 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国债金额”:按国债发行面值或发行价格确定 ; “适用年利率”:按国债票面年利率或折合年收益率确定 ; “持有天数”:如企业不同时间多次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可按平均持有天数计算确定 免税收入 上例中: 转让差价=120-100=20(万元) 国债利息收入=100*(6%/365)*(181+365) =8.98(万元) (免税收入) 国债转让所得=20-8.98 =11.02(万元) (应税收入) 免税收入 2、国债利息收入时间确认 (1)企业投资国债从国务院财政部门(即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应以国债发行时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2)企业转让国债,应在国债转让收入确认时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免税收入 上例中, “2011年6月30日以120万元价格转让”, 因此,应在2011年度确认该笔国债转让的利息收入和转让所得。 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减计收入 减计收入 资源综合利用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