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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输合同课件.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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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输合同课件.ppt

第五章 物流运输合同管理 运输合同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二)运输合同种类 (1)依运送对象不同,可将运输合同区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 (2)依运输工具分类,可将运输合同分为公路运输合同、铁路运输合同、水路(内河、海上)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以及管道运输合同等。 (3)依运输是否跨国界,可将运输合同分为国内运输合同和国际运输合同(涉外运输合同)。 (一)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为承运人,另一方为托运人或旅客。 1.承运人 2.托运人、旅客及收货人、货物运输代办人 (二)运输合同的客体 运输合同的客体指运输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依我国法学界一般观点,运输合同的客体为运送行为或运送劳务,而非运送的物品或旅客。 (三)运输合同的内容 运输合同的内容是指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依运输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托运人的义务 2.承运人的义务 3.收货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运输合同的种类 (一)运输类别 (二)货物种类 (三)运输合同种类 (一)运输类别 (1)零担货物运输 (2)整批货物运输 (3)大型特型笨重物件运输 (4)集装箱汽车运输 (5)特快件货物运 (6)危险货物汽车运输 (7)出租汽车货运 (8)搬家货物运 (二)货物种类 货物在运输、装卸、保管中无特殊要求的,为普通货物。普通货物分为三等(见附录E“普通货物分等表”)。 货物在运输、装卸、保管中需采取特殊措施的,为特种货物。特种货物分为四类(见附表F“特种货物分类表”)。 货物每立方米体积重量不足333千克的,为轻泡货物,其体积按货物(有包装的按货物包装)外廓最高、最长、最宽部位尺寸计算。 四、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 当事人自由意志法律化 承运人资格特定化 运输职能社会化 合同内容确定化 合同形式格式化 五、运输合同的订立原则 合法规范 平等互利 协商意志 等价有偿 五、运输合同订立的程序 订立合同要经过二个步骤,即要约与承诺。运输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其订立也须经过此二个阶段。 (一)要约 (二)承诺 不同运输方式下的运输合同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 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同意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日期: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 收货方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承运人与托运人的责任 (一)承运人的责任 1.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2.过失责任是我国汽车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归责原则 3.承运人为第三人的行为向托运人、收货人负责的原则 4.损害赔偿请求权人 5.货运事故赔偿数额 6.承、托双方彼此之间索赔中的几个问题 7.承运人承担责任的方法 8.承运人责任免除 (二)托运人的责任 1.法定责任 2.托运人责任免除 案例 法国舒乐达公司与厦门中贸进出口有限公司于1997年5月订立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中贸公司提供300t的芦笋罐头,每箱15.50美元,每箱12斤,由卖方随时分批发运,买方应向卖方开立不可撤销信用证。1997年10月25日,双方签订一补充协议,约定卖方应于10月至11月间交付10个集装箱150t的芦笋罐头,每箱按16美元的价格计算,余下的10个集装箱应于1998年5月至6月间交付。但中贸公司交付后(同时也收取了相应的货款),在1998年4月接到中国进出口商品广州交易会《1998年春季交易会远洋地区罐头出口价格表》,规定每箱单价不低于19.70美元。 6月3日,国家外经贸部又正式通知最低出口价,并通知以此为据核发许可证。中贸公司向舒乐达公司提出变更合同价格条款,对方未予同意,协商未果,中贸公司遂以价格过低无法申领出口许可证为由拒不履行余下10个集装箱的芦笋罐头,舒乐达公司向厦门中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由于中贸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合同,致使原告不得不以高出原合同3美元的价格购得同样的罐头,造成4.8万美元的损失及利息。中贸公司辩称:中贸公司未能履行合同,是由于原合同的价格过低,不符合国家外经贸部的要求,因而申领不到出口许可证,系不可抗力,应予免责。 请问 中贸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合同,其辩称法律是否予以支持? 【案例分析题】 本案例中中贸公司没有完全履行合同,其理由是中国政府采取了外贸管制措施,规定最低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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