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转户)相关指南.docVIP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服务指南 申办依据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沪 府发[2009]7 号)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 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09]23 号) 申办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 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 累计满7 年; ◆办法试行前按规定参加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在进行 折算并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差额后,予以认定城镇职工社会保 险缴费年限。 ◆持证期间应当正常缴费未缴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作为本 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 (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持证前取得外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的,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持有外省市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的,需通过本市考核复评。 ◆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认可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 也可以作为申请的依据,相关职业资格目录另行公布。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治安管理 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激励条件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 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 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基本条件中第(1)、(2)项规定的 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持证期间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 励,具有个人证书; ◆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 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 ◆国家职业资格中明确可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视作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 年的,持 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 年。具体地区及岗位由教育、卫生、农业 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提出,经认定后另行公布。 (三)最近连续3 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 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 倍以上的可不受基本条件中第(4)项规定的专 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创业人才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个人的直接投资或 者按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年度平均每年 纳税额在100 万元及以上或连续3 年聘用本市员工100 人及以上, 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本办法基本条件中第(4)项规定的专业 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申报材料 一、符合申办基本条件的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当 提交下列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 公章); 2、目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 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 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 证明原件; 5、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 年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06 年及以后 的个人所地税完税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7、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国家二级及以上职 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 书及聘任证书; ◆经批准,通过以聘代评的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证书的,提供单位的聘书; ◆本市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由外省市核 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 的原件和复印件; ◆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 复印件; 8、目前在有效期内的聘用(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9、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户籍地乡镇以上人 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0、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治安处罚以上违 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1、婚育证明材料: ◆未婚者: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核对原件、留 复印件); ◆已婚者:结婚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离婚者: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或调解书、判决书(核对原 件、留复印件) 12、本市落户地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 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 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证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

文档评论(0)

jdy26184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分享好文档!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