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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范例.doc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范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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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 (第一次征求意见稿) B/T1.1随着煤炭工业发展和矿山装备技术进步,监系统、紧急避险设施、井下运输车辆等对防爆电源的容量要求越来越高,同时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中明确禁止存在析氢危险的蓄电池在隔爆外壳内使用。为满足目前煤矿装备的迫切需要,在充分研究、复征求各方面专家意见以及进行相关试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安全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电源产品分类、型号命名、安全技术要求、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煤矿井下使用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电源的安全标志管理。 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 3836.2-2010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 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 14048.1-200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 总则/T 22084.2-2008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 第2部分 金属氢化物镍电池 MT/T 154.2-1996 煤矿用电器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 MT 209-1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MT/T 286 煤矿通信、MT/T 408-1995 煤矿用直流稳压电源MT/T 1078-2008 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QC/T 744-2006 电动汽车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3.1 单体电池 构成蓄电池最小电气单元的电极和电解质的组合。 3.2 以串联方式连接起来,增加电压的两个或多个单体电池。 3.3 电池管理系统 通过采集、检测单体电池与热、电相关数据,对单体电池进行充放电管理、保护与控制的装置。 3.4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电源 能量存储、转换装置,由隔爆外壳、单体电池或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等组成。有时还可包括充电系统、放电系统、显示系统、电源输入系统、电源输出系统等。 4 产品分类 4.1 按用途分 a)监系统用后备电源,包括监测监控、人员管理、通信系统等后备电源; b)紧急避险设施用后备电源,包括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等后备电源; c)运输车辆用电源,包括防爆蓄电池电机车、防爆无轨胶轮车、单轨吊等用电源; d)防爆柴油机起动机用电源。 4.2 按使用类型分 a)后备电源; b)动力电源。 5.1 产品名称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电源。 5.2 防爆标志 ExdI 或Exd[ib]I 5.3 产品型号 6 技术要求 6.1 单体蓄电池 6.1.1 类型 应采用气密式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GB/T 22084.2-2008中7.7的规定。 6.2 电池组 6.2.1 外观 6.2.1.1 外观不得有变形及裂纹,表面应平整干燥、无外伤,且排列整齐、连接可靠、标志清晰等。 6.2.1.2 电池组中的单体电池应采用串联方式。 构成电池组的单体电池类型、规格、技术参数应一致,并为同一制造厂家生产的产品。d ) 按7.3.6.2进行短路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表面温度不超过70℃ e ) 按7.3.6.3进行部分短路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表面温度不超过150℃ f ) 按7.3.6.2进行加热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表面温度不超过150℃ g ) 按7.3.6.2进行挤压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表面温度不超过150℃ h ) 按7.3.6.2进行针刺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表面温度不超过150℃ 6.3 电源电池管理系统 6.3.1 电源应具备电池管理系统 电池组应对电压温度,的电压、电流、容量等参数进行和显示,误差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1 参数 电压 温度 电流 电压容量 误差 ≤% ±2℃ ≤2% ≤2% ≤5% 注:蓄电池组温度测量时应测量蓄电池组中间电池的温度。 6.3.4 应具备过充电压保护,保证的电压不高于其最高允许电压应具备过充电压保护失效报警或显示功能,当过充电压保护失效时应声光报警或显示。 应具备过放电压保护,保证的电压不低于其最低允许电压。 应具备过放电压保护失效报警或显示功能,当电池过放电压保护失效时应声光报警或显示。 应具备充电过流保护,当充电电流大于最高允许电流时,应在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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