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毕业论文心得范例.doc

  1. 1、本文档共1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人们的日常出行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机动车的数量迅速的增加。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在方便人们出行的同时也导致了交通事故数量的不断上升。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布的2010年全国交通事故情况,2010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4起。我国交通事故数量如此之巨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赔偿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也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事故发生后的赔偿问题,极易引发受害者的不满,从而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影响当前和谐社会的建设。那么确定机动车交通肇事后的侵权责任,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归责原则的确定。本文将对机动车交通肇事侵权责任归责原则进行研究,希望能够有助于实践问题的解决。 1我国的机动车交通肇事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在研究我国机动车交通肇事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开始,我们首先应该认识一下确定归责原则的目的。确定机动车交通肇事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首要目的到底是什么呢?针对这一问题学术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交通事故处理的首要目的是防止事故的发生,防止事故是事前之事,对受害人救济是事后之事。认为一个好的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的法律归责,应当能够产生一种激励,在这样的激励下,道路交通的参与人自愿的投入适当的预防成本,使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或者少发生。因为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失去的是人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在这样的损害赔偿中是没有赢家的。不管如何用财产去弥补,也无法挽回最珍贵的生命和健康,只有使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最大限度的降低才是最终极的人文关怀。另一种观点以梁彗星教授为代表,认为交通事故的处理目的是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弱者,保障人权、维护社会正义与保障道路交通的顺畅两者应该并重。笔者认为确定交通肇事侵权责任归责原则首要的目的还是对于受害者的赔偿,受害者往往是处于较为弱势的一方,事故发生后,本已经是受害者如果还得不到赔偿,有违法律所强调的公平正义。交通肇事侵权责任归责原则要解决的就是事故当事人因为何种原因对损害结果承担责任的问题,及时的确定责任的归属,使受害者能够及时得到合理的赔偿。同时不可否认的是,归责原则的确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事前预防交通事故的作用,人们事前了解归责原则使人们知道自己在何种情况下需要承担责任,从而避免承担责任事由的发生。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的作用。 在认识了确定交通肇事归责原则的首要目的后,还应当注意相关概念的准确把握,也只有正确的把握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才能更好的研究机动车交通肇事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中的相关问题。机动车交通肇事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研究。首先应该把握的是什么是归责原则,同时还应与证明责任区分。归责,是指行为人因其行为或物件致他人损害的事实发生之后,应以何种根据使其负责,此种根据体现了法律的价值判断。归责原则实际上就是归责的规则,它确定行为人因为何种原因对损害结果承担责任,这种原因事实就成为了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前提和基础,一旦确定了归责原则,也就确定了侵权赔偿案件中的主要证明对象和待证事实。了解归责原则的内涵后,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概念,《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有明确的规定:“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这里应当注意的是只有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才构成交通事故责任,这里所指的道路专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和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不包括乡、镇、村自行修建的道路和自然通车形成的道路。发生在上述道路之外的其他场所的,只能按照一般的侵权行为处理,而不能按照交通肇事侵权行为追究责任。 我国涉及到机动车交通肇事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是指在侵害人的行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责任的追究以侵害人的过错为前提,侵害人有过错才承担责任。过错推定的规则方法来自于过错责任,系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即在损害发生时,推定侵害人有过错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非侵权人证明没有过错才能免责。无过错责任,也叫严格责任,抛开了过错的问题,责任的追究与侵权人有无过错没有关系,只要其行为带来了损害,他就要承担侵权责任。免责条件必须是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我国1992年1月1日

文档评论(0)

111211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